关于印发健康许昌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11-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健委〔202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健康许昌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1月19日

 

健康许昌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原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63号)和《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许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2020〕30号),完善健康许昌建设推进协调机制,保障健康许昌行动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架构

市政府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许昌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推进委员会下设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为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推进健康许昌行动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相关政策,提出年度任务建议,落实工作任务,协同推进健康许昌行动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可参照市级层面的组织架构,成立或明确推进健康许昌行动实施的议事协调机构,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测评估

(一)监测主体。监测评估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市、区)制定本地监测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监测内容。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年度监测。监测主要内容包括:各专项行动主要指标(包括结果性指标、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政府工作性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专项行动目标实现情况,个人、社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结果运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三、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主体。考核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并细化落实到具体乡镇、街道和所属单位。

(二)考核内容。按照国家和省考核指标框架,结合我市实际,建立相对稳定的健康许昌行动考核指标框架(见附件)。各县(市、区)在对下一级进行考核时,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完善。2020年进行试考核,通过探索实践,逐步固定考核指标。要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三)结果运用。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县(市、区)及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附件:健康许昌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附件

 

健康许昌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考核依据

序号

指    标

2019年 市基期值

2022年 省目标值

2022年 市目标值

《“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许昌2030”行动规划》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1

77.7

78.2

2

婴儿死亡率(‰)

3.03

≤4.3

≤4.3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47

≤5.5

≤5.5

4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0.28

≤10

≤10

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2

≥92.08

≥93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0.81*

≥22

≥22

7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4

≥40.31

≥42

8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7.54

≤15.9

≤15.8

9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31

2.6

2.51

1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7.5

27.5

《健康中原行动(2020-2030年)》和相关文件

11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实现

实现

12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实现

实现

13

产前筛查率(%)

65

≥70

≥70

14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

查率(%)

96

≥98

≥98

《健康中原行动(2020-2030年)》和相关文件

15

农村适龄妇女(当年省定任务)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100

100

100

1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33.44

≥50

≥50

17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00

18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

19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70

≥70

20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80

21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下降

下降

22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50

≥50

23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60

>60

24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60

>60

25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100,70

100,70

26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90

注:标*数值为2017年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