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居民小区实行精准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2-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0年2月22日,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对居民小区实行精准管理的通告》(许疫情防指办〔2020〕37号),为了让大家对《通告》有一个更加直观的了解,现就《通告》有关精神解读如下:

 一、全市小区继续保留体温检测点,进入小区必须扫码、必须测量体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小区管理人员应立即登记并向所在办事处(乡镇)报告,并指导体温异常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二、手机扫码显示绿色,测量体温无异常,可以正常出入。

三、手机扫码显示黄色,分两种情况:能够提供《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的,由小区管理人员报告属地办事处(乡镇),由办事处(乡镇)登录疫情防控重点人员信息系统修订为绿色后,可以正常出入;不能提供《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的,小区管理人员负责将其居家隔离7天,并登记上报辖区办事处(乡镇),由办事处(乡镇)将信息完善后登录疫情防控重点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四、手机扫码显示红色,小区管理人员负责将其居家隔离14天,并登记上报辖区办事处(乡镇),由办事处(乡镇)将信息完善后登录疫情防控重点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五、外地来许人员要在24小时内到小区所在的办事处(乡镇)进行报备,根据报备情况纳入相应的管理。

六、小区居民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不串门、不聚集、不搞娱乐活动等,因工作生活需要必须出行的,出门时做好个人防护。

七、复工复产企业集中食宿的员工,企业负责向属地办事处(乡镇)集中报备员工健康状况,由属地办事处(乡镇)根据报备情况,纳入相应管理。

八、所有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状况等有关信息,对因不如实填报导致的一切问题由个人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