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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许昌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2-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东城区卫生计生局,市妇幼保健院:

现将《2018年许昌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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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许昌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卫生计生工作大局,着力解决群众对妇幼保健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以落实民生实事、保障母婴安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等为重点,持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出生缺陷预防体系,探索全生命周期妇幼健康服务新模式,为提升妇女儿童建设水平、推进健康中原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落实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民生实事

1、继续实施预防出生缺陷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逐步提高覆盖率,重点提升筛查质量,加强质量控制、技术指导、检查监督、绩效考核,强化高风险人群随访管理,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

2、免费开展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用五年时间对全市农村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筛查和一次乳腺癌筛查;为推进妇幼健康扶贫工作,2018年度要完成对全市纳入城市低保的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全覆盖。

3、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市符合条件的新生儿提供耳聋基因免费筛查。建立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工作制度,减少出生缺陷发生。

二、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4、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强化二级以上医院产、儿科管理,提升乡镇卫生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5、落实国家《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和《河南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按照全省五大中心建设要求,开展市、县危重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

6、继续实施“369人才培养计划,培训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业务骨干,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开展基层妇幼健康服务适宜技术培训,组织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技术水平。

7、提升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加大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力度,继续实施好免费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项目,扩大出生缺陷救助试点项目覆盖面。

三、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8、落实孕产妇筛查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要求,强化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推动危急重症救治分片责任落实,逐步建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管理和急救、转诊网络。

9、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推动助产机构落实保障母婴安全各项制度要求,保证质量安全。按照国家母婴安全示范单位标准,创建一批示范单位。

10、完善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继续开展市级评审,探索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和重点地区现场评审,对共性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通报。

11、督促落实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制度,加强信息分析,密切监测母婴安全形势,对重点地区开展针对性指导。

12、加强爱婴医院品牌建设,实施动态管理,保护、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提高爱婴医院服务水平。

四、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内涵建设

13、启动妇幼保健院评审工作,指导各地开展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工作。

14、深入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设,继续开展省级示范县(市、区)创建,加强经验交流,促进水平提升。对已命名的省级示范县(禹州市)进行周期复核,实施动态管理。

15、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五、推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转型发展

16、加强计生服务宣传教育,加强行业培训,明确新时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重要意义和重点任务,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针对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推进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提高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

17、落实国家产后避孕服务规范及避孕方法选择使用指南等,指导育龄群众科学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提高产后避孕措施落实率,以再生育夫妇为重点,指导合理控制生育间隔。

18、推动设立生育咨询门诊,指导夫妇做好计划妊娠,开展科学备孕及生育力评估指导服务,为生育困难的夫妇提供不孕不育诊治等助孕服务。

19、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医学鉴定。加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监管水平

20、严格《河南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违法开展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的日常监管。

21、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依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准入和日常监管,重点加强对助产机构的管理。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及日常管理。

22、加强妇幼信息管理,制订《全市妇幼健康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规范年报和监测管理,保障信息安全,强化结果运用。

23、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提高产妇分娩个案信息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上报率。

24、广泛开展妇幼健康教育与宣传,继续开展世界母乳喂养周、世界早产儿日、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避孕日等重要节点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妇幼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