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东城区卫生计生局,委机关各科室和市直卫生计生单位:
一、开展集中性控烟社会宣传活动
二、做好媒体控烟公益宣传广而告之
活动期间,《许昌日报》、许昌电视台、许昌电台等媒体单位将集中播放控烟公益广告,宣传吸烟的危害。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积极与当地媒体对接,提供控烟宣传活动资料,切实做好媒体公益广告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持续推进无烟环境创建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疾控部门的技术优势,主动配合指导当地政府部门开展无烟政府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控吸烟的氛围。
巩固我市创建无烟卫生计生系统成果,将控烟工作情况纳入疾控部门绩效考核和评优指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检查和暗访评估,及时通报结果,接受媒体和公众监督。
四、认真做好烟草流行监测工作
各级疾控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烟草流行监测工作,配合省疾控中心做好我市2016年全球成人烟草流行监测工作。充分利用以往我省发布的“河南省医生吸烟流行病学调查、青少年吸烟调查、重点人群吸烟现况调查”结果,有针对性的开展我市的控烟宣传干预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控烟工作的关注,保护公众免受烟草危害。
五、广泛开展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疾控部门要抓住世界无烟日的有利时机,围绕宣传本次无烟日主题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发起的健康中国行之“无烟生活”主题,通过新闻媒体和集中性社会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广泛深入地开展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控烟立法的良好氛围。
请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16年世界无烟日相关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向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宣传科(电子邮箱:wgz6986@163.com)提交“世界无烟日”活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