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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1-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东城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

为扎实开展今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冬春季防火工作,现将《许昌市卫生计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许昌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11月16日

 

许昌市卫生计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天气寒冷、风大物燥,历来是火灾高发特别是亡人火灾多发的季节。为吸取教训,动员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决定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在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确保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期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部门监管。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重点加强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突出单位主责。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领导部门要督促系统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夯实基层基础。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管理,坚持隐患排查和基层基础并重,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内容,整合各方力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五)从严问责追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领导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11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地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各地各单位对工作情况组织检查验收,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

1.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分析研判本地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切实找准问题,重点突出高层建筑、电气设施隐患,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认真吸取国内火灾事故教训,对消防设施运转不正常、消防通道堵塞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开展集中整治,彻底解决。并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技术,加强早期火灾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智能化处置技术应用。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持续组织开展员工集体宿舍、门诊、病房、施工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对仍然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要严肃处理。

3.持续推进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各地各单位结合年底工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整体改造计划,积极推进电气火灾职能监控设备项目建设。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问题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消除电动自行车因管理不当产生的安全隐患。

(二)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1.全面开展媒体宣传。“全民参与、防止火灾”为主题,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同时要以案为鉴,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提醒社会公众知敬畏、晓厉害、受触动,自觉养成良好的防火习惯。

2.专项开展提示性宣传。针对冬春季火灾特点,借助门户网站、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发布安全提示,开展常态化提示性宣传;逢重大节日和火险指数较高时要提高宣传频次,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常识。

3.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再一次掀起消防培训热潮,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技能和水平。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疏散逃生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能够迅速有序疏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1.严格管控重点区域。紧盯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省“两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突出要害单位、重点场所,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

2.严格管控重要时段。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省“两会”全国“两会”等期间,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派出检查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3.强化应急力量建设。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完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认真做好各类火灾事故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准备工作,确保紧急状态下能够有序、有力、有效开展救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按程序及时上报,妥善处置。

五、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各地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冬春季节火灾形势,部署开展火灾防控工作。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二)开展约谈提示。各地各单位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单位,采取建议追责、蹲点帮抓等措施进行整改;对制度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等进行警示约谈,督促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实施清单治理。2018年11月底前,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18年底前,有关行业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四)集中曝光督办。结合每月25日集中曝光制度,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各类严重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2018年底和2019年2月,全省统一组织省级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火灾隐患。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领导部门要挂牌督办,督促隐患单位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整改责任,要坚决发现一处、挂牌一处、整改销号一处。

(五)依法依规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后及时公告查处结果。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结合形势研判,重点抽查医疗卫生、建筑工地等高风险场所。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要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卫生健康部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实际,出台具体措施保证火灾防控工作连续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领导部门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三)强化监管协作。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领导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警示约谈等制度,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四)严格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各级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地区或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地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12月起,每月23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