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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禹州市人民医院通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4-0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河南省医院评审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委组织评审专家组,按照《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对禹州市人民医院开展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工作,分别2018年8月22日-8月24日、11月20日-11月22日、2019年1月16日-1月18日,进行资格评估、现场评审、动态考核禹州市人民医院通过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等级评审。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工作程序,现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949-41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形式向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名举报(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邮寄地址:许昌市竹林路与龙兴路交叉口创业中心B座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

邮编:461000

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