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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批市场商场超市疫情管控的通告(许疫情防指办〔2020〕7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2-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加强农批市场、商场、超市疫情管控通告如下:

一、农批市场、商场、超市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紧缺商品货源,增加商品投放,优化库存储备,保障市场供应,保持物价稳定,严禁囤积居奇、随意涨价和哄抬物价。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保持空气流通,对经营场所和收银台、台面、电梯扶手、购物车、购物篮、称重台、门帘等设备设施以及其他公共区域每天至少进行3次消毒。

三、建立完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实行从业人员晨检管理,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并要求其及时就医。加强防疫知识培训,为员工提供符合疫情防护要求的口罩。全体员工应当佩戴口罩上岗,散装食品销售人员应佩戴一次性手套,并持健康证上岗。要对直接入口食品、裸露的散装食品和蔬菜进行防护或预先包装。

四、在入口处设置专职检查人员,督促指导顾客规范佩戴口罩,有权拒绝未佩戴口罩人员入场,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法报公安部门处理。劝阻孕妇、儿童等易感人群进入经营场所,建议其居家防护。

五、坚决禁止活禽销售,严禁采购、经营、销售各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六、农批市场、商场、超市应当配备非接触式体温测量仪器,对所有进场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有权拒绝不配合测量人员进店,发现体温异常者及时报告,并劝导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农批市场要对进入市场的送货车辆进行消毒。

七、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把防控规定落实到每个市场、商超、便利店。

八、各类农批市场、商场、超市要加强员工正面舆论引导,积极配合落实防控要求,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严禁传播不实信息。

九、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批市场、商场、超市的防控规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导和业务指导,对拒不落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的,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依纪追究责任。


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