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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2-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疫情防指办〔2020〕30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按照《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级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命令》(豫疫情防指〔2020〕11号),现就我市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通告如下:

一、根据全省疫情发展情况和公路路网及运输需求特征,省里确定我市为交通管控二类地区(以下简称二类地区),要求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疫情防控策略,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按照“总体全面畅通、重点地区严控”原则,自2020年2月21日零时起,全部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站交通管制,全部撤除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连接线及服务区、国省普通干线公路、县道、乡道防控检查点,全部撤除农村公路上所有硬隔离设施。

三、严格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对持有应急运输AB通行证和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车辆实行“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四、2020年2月21日零时起有序恢复许昌市内公共交通(含公交车、出租车)、市域内县际客运班线运营,2月底前恢复与其他二类地区间市际、县际客运班线运营。各公共交通运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防感染事件发生。同时还要结合客流情况及时调整优化运力并提前公布,满足群众出行需要。



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