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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询许昌市中心医院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前置要求相关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7-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中心医院已于2023年正式启动三级医院评审工作,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南省三级医院评审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需根据《河南省三级医院标准实施细则(2022年版)》(以下简称《细则》),对许昌市中心医院是否存在违反《细则》第一部分评审前置条件的情况,面向全社会公开征询意见,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意见,反馈的意见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相关佐证资料请于2023年7月11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1日。

地址:许昌市竹林路与龙兴路交叉口创业中心B座17楼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邮编:461000

电话:0374-6066302

邮箱:xcsyzk@126.com


附件: 河南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2年版)第一部分前置要求.pdf

 

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