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5-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局、妇联残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东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直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2018年许昌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全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工作,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妇联、市残联制定了《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已报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许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许昌市财政局

         

 

                       许昌市妇女联合会          许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5月4日


附件:

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项目

实施方案(试行)

 

2018年,市政府“在全市开展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项目”列入为十件民生实事为确保筛查质量,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市出生人口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为指导,以关心我市儿童健康关注民族未来为基本着眼点,在我市开展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项目,对新生儿耳聋真正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进行有效的早期干预,从而降低全市听力残疾的发生率,为健康许昌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采取政府补助形式,为全市符合条件的新生儿提供耳聋基因芯片筛查,通过筛查,普及优生优育、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全面提升优生优育知识知晓率;提高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率,降低听力残疾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服务对象、内容

   (一)服务对象

   对项目启动后至2018年12月31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活产新生儿实行筛查: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许昌市户籍的。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许昌当地驻军的。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许昌生活并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的。

  (二)服务内容

  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在确定的服务机构内接受一次政府补助的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

    四、服务原则

  (一)筛查补助原则。符合服务条件的新生儿享受一次政府补助的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服务。需再次接受检查或超出服务项目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愿自费接受进一步查与诊断服务。

  (二)知情选择原则。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要充分尊重孕产妇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自愿选择服务。

  (三)义务告知原则。承担筛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履行主动告知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意义的义务,宣传普及优生优育知识。

  (四)规范服务原则。承担筛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等要求提供服务。

  (五)信息保密原则。各项目实施机构及人员要尊重被服务者的隐私权及知情权,不得向无关机构和人员透露被服务者的相关信息和检测结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属地管理原则。原则上,服务对象在全市卫生计生部门确认的助产医疗机构进行标本采集和中标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服务,并实行属地管理。

五、服务机构和人员

    (一)服务机构

  1项目管理机构:全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为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管理机构。

    2标本采集机构:全市各级各类具备助产资质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均可开展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足底血采集与信息录入,标本运送

    3检测服务机构:通过政府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检测机构,并向社会公布。检测过程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监督管理。

  (二)服务人员

从事该筛查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河南省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严禁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提供筛查技术服务。

    六、服务流程

    (一)知情告知

   在对新生儿实施筛查前,各助产机构应与新生儿监护人签订统一的《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知情同意书》(附件3),并保存于病历中存档。

  (二)标本采集

  1标本采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筛查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采血,制成血样标本,并填写《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登记本》(附件4),做好相关信息录入登记后,在5内将标本送至辖区妇幼保健院。

    2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接到标本后,填写《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标本接收记录本》(附件5),做好血样标本的接收登记,并于5内将标本送达许昌市妇幼保健院。

  3许昌市妇幼保健院接到标本后,填写《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标本接收记录本》(附件5),做好血样标本的接收登记,并于5内送达检测机构。

  (三)实验室检测

中标的检测机构在收到血样标本后的24小时内做好信息核对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立即予以退回,并要求重新免费采集;对符合要求的标本,实验室应当在收到血样标本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流程见附件9。

   (四)结果处理

1.完成检测后,检测机构将检测结果告知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同时,向新生儿监护人发短信通知,告知检测结果。对筛查结果为阳性新生儿的,检测机构应委托许昌市妇幼保健院进行电话告知和健康管理。

    2耳聋基因芯片筛查结果为阳性和耳聋基因携带者遗传咨询踪随访、转诊治疗,按照新生儿监护人自愿的原则,可自费到具备遗传咨询、追踪随访、医治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同时,在许昌市范围内,接诊医疗机构应规范填写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阳性知情告知单、电话追访记录单和遗传咨询记录单(附件6、7、8)。

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服务具体流程图见附件10

  七、资金管理

  (一)经费标准

耳聋基因芯片筛查在标本采集机构及项目管理机构发生的费用,按照河南省医疗服务机构价格有关标准,并参照河南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实验室筛查检测及风险评估最终以政府公开招标价格为准。派驻耳聋基因芯片筛查检测机构进行现场监督人员的有关费用,按照财政部门差旅费有关规定据实核拨。

  (二)经费来源

  耳聋基因芯片筛查检测及风险评估所需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5比例安排解决。服务对象在助产医疗机构发生的血液标本采集、信息录入与管理、标本运送、遗传咨询指导、随访服务等费用由新生儿监护人承担

    (三)经费拨付

2018年全市耳聋基因芯片筛查检测及风险评估资金,在项目启动后,按照2017年同期全市活产数安排,市财政将市级承担的经费一次拨付各县(市、区),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县级财政在收到市级配套资金后,15日内向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预拨50%的项目配套资金,2018年底据实全部结清。市、县两级妇幼保健院按月根据辖区内服务机构统计报表结算单和检测结果报告清单等资料进行初审汇总,并按户籍所在地进行分类,报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复核后,由卫生计生部门依据实际服务量与检测机构进行结算。

   (四)监督管理

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视其情节对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市卫生计生部门指派2名监督员对中标检测机构的检测流程进行监督,并全程录像,保证检测过程规范

    八、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联合市妇联、市财政局、市残联建立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并成立技术指导组(附件2),负责全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助产机构的日常监督、数据统计、审核及上报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预算安排、配套拨付、监督管理。各级妇联负责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工作的宣传发动、沟通协调、联合督导等工作。各级残联要配合做好全市筛查工作的宣传康复指导、早期干预等工作。

(二)细化工作任务。许昌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市耳聋基因芯片筛查民生实事信息汇总、存储运送、质量管理、阳性患者的结果告知及《知情告知书》的签订等工作。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内血样标本收集、数据汇总、存储运送等质量管理工作。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做好对新生儿家长的宣传、告知以及新生儿筛查标本的采集、信息录入、标本运送等工作。检测机构负责标本采集所需的专用采血针和涂片等耗材,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血样标本检测、技术质量控制、结果反馈与告知。同时,负责耳聋基因芯片筛查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管理,与河南省妇幼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并免费提供各助产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使用,且信息所有权归市卫生计生委

  (三)开展宣传教育。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要会同妇联、残联等相关等部门,把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项目和省定民生实事免费筛查项目一起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要在全市全方位开展以普及儿童保健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采取知识问答、橱窗专栏、专题讲座、广播电视、发放资料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儿童保健及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的重要性、必要性,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确保工作实效。市卫委要联合市财政局、市妇联、市残联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县(市、区)相关单位及承担筛查服务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此实施方案仅适用于2018年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民生实事项目。

    附件:1. 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2. 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项目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3. 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知情同意书

     4. 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登记本

     5. 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标本接收记录本

     6. 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阳性知情告知单

     7. 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电话追访记录单

     8. 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遗传咨询记录单

         9. 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流程
         10.许昌市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流程图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
附件5.docx
附件6.docx
附件7.docx
附件8.docx
附件9.docx
附件1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