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3-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关于对各县(市、区)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通告》(许疫情防指〔2020〕6号)要求,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努力保持和巩固人群免疫屏障,现将全市预防接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预防接种门诊于2020年3月2日起有序恢复预防接种工作。各县(市、区)卫健委要根据全市新冠疫情防控分区分级管理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做好本辖区预防接种服务工作具体安排。

二、新生儿卡介苗和首针乙肝疫苗,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由产科接种单位及时接种。狂犬病和破伤风暴露后预防接种,应按照预防接种程序及时进行接种。其他疫苗实行预约接种,各接种门诊要按照“免疫规划疫苗优先、基础免疫疫苗优先、有接


种时限要求疫苗优先,含麻疹成分疫苗、脊灰疫苗优先”的原则进行预约接种,特别要优先保证母亲HBsAg阳性的婴儿乙肝疫苗延续剂次接种。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门诊可采用短信、电话、微信、小豆苗APP、村医通知等预约方式,合理安排门诊开放时间和服务时段,引导错时接种,减少接种人数和陪同人员,避免人员在预防接种门诊聚集。

四、预防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接种场所消毒,配备手消毒剂和测温装置,安排专人督促和引导受种者及其陪同人员佩戴口罩、开展手消毒、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同时,要严格落实独立区域和专门通道管控措施,避免受种者及其陪同人员与临床医护人员、患者等接触。

五、预防接种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做好上岗前排查和评估。对近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可能存在新冠肺炎暴露风险的,不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所有在岗人员要严格做好自身防护。

六、各县(市、区)卫健委、预防接种单位要及时对外发布公告,告知接种时间、预约方式、接种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做好宣传引导。疾控机构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工作宣传引导和基层业务指导工作。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工作技术建议

 

2020年2月29日

附  件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工作技术建议

 

为指导全市预防接种单位有序恢复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预防接种安全,杜绝新冠肺炎在预防接种单位的发生和传播,特提出以下技术建议。

一、预防接种单位工作要求

(一)预防接种单位应尽快做好软硬件准备,报经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后,尽快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二)预防接种单位要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合理安排门诊开放时间和服务时段,建议工作日全天,周末至少半天开展预约接种。

(三)为避免人员聚集,缩短排队时间,减少接触机会,预防接种单位应分时段预约、错峰接种,可通过张贴海报或电话、短信、微信、小豆苗APP等方式,主动联系、告知接种对象(家长)预约接种的方式、约定的时间。

(四)预防接种单位应安排工作人员对接种对象及其陪同人员进行疏导分流,排队等候时应保持至少1米以上的距离,原则上每名儿童限1名家长陪同,成人接种不陪同,其他人员可在室外分散等候,避免接种现场人员聚集。

(五)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预防接种单位“妈妈课堂”暂时停办。

(六)预防接种单位严格落实独立区域和专门通道,入口处要设置体温测量设备(设施),安排工作人员值守,对所有进入预防接种单位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

(七)预防接种单位要保持环境卫生清洁,进出口处、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免洗消毒液,并严格做好接种场所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上午、下午接种结束后,做到开窗通风,每次通风30分钟以上;对各功能区域进行彻底的消毒,包括门把手、扶梯、操作台等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

(八)对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要实行健康监测,如近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可能存在新冠肺炎暴露风险的,不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所有在岗人员要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建议工作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负责接种的工作人员,建议使用速干手消毒剂,对每一位受种者实施服务前做好手卫生。

(九)按照“免疫规划疫苗优先、基础免疫疫苗优先、有接种时限要求疫苗优先,含麻疹成分疫苗、脊灰疫苗优先”的原则进行预约接种,特别要优先保证母亲HBsAg阳性的婴儿乙肝疫苗延续剂次接种。

(十)预防接种单位需设置1名接种医生作为留观医生,引导、监督接种对象(家长)在接种疫苗后到指定区域留观30分钟,人员之间间隔大于1米。

二、接种对象及陪护要求

(一)接种对象(家长)可利用小豆苗APP、电话、短信等方式向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预约。预约时,确认接种对象及陪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发热史、没有接触过新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和疫情留观者。

(二)接种对象及陪同人员进入预防接种单位时须实施体温测量、佩戴口罩,不能佩戴口罩的婴幼儿,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三)接种对象在接种当天应测量体温,确认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严重湿疹、腹泻等情况,请不要前往预防接种门诊,另行预约接种时间。

(四)出行方式优先推荐步行、私家车等方式。如必须选择公共交通,尽量选择可自然通风的公交车等,注意保暖。

(五)接种时,尽可能护住孩子的口鼻,避免被飞沫喷溅。接种中要尽量注意儿童保暖,接种完成后尽快为儿童穿好衣服。接种后,应在门诊指定区域观察30分钟后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