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中央主要领导近期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批示精神。印庆跃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是站在国家全局高度发出的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动员令。全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广大卫生计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准确领会,精准把握,严格落实。
二要准确领会、把握、宣传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这次《条例》修订,是完全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精神进行的,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重大举措。全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一定要加强正面宣传,做好政策解读,正确引导舆论,强化检查指导,确保全面落实好《条例》规定。
三要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要根据全市人口发展形势,积极稳妥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指导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同时,要加强出生人口的预测监测和统计工作,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
四要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统筹推进服务管理制度改革,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政策引导。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方便群众办证。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同时要加强领导,稳定队伍,确保乡、村两级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
五要坚持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主要目标任务未完成、严重弄虚作假、违法行政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严格落实“一票否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构建“五型许昌”,为实现“富民兴许”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市卫计委相关领导,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监督与政法科、信息宣传科、基层卫生妇幼科、基层指导科、家庭发展科和流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卫计委(局)主任(局长)、相关科(股、室)分管副主任(副局长)、相关科(股、室)负责人和各乡(镇、办事处)计生办主任以及各级妇幼保健院、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2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