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家庭”标准(参考)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06-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家庭文明。拥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家庭建设,树立良好家风。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家庭和睦。

  2.家庭健康。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生活习惯良好,生活方式科学环保,居住环境整洁卫生,健康素养不断提高。

  3.家庭优生。优孕优生意识强,掌握科学的孕育知识和方法,在婴幼儿早期发展、青少年健康教育、子女品德养成等方面有成功经验。

  4.家庭致富。家庭成员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勤俭持家,安居乐业。创业有本领,收入稳增长,带领邻里共同致富。

  5.家庭奉献。团结邻里,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扶弱济困,热心公益,志愿服务,所作贡献得到认可。

    注:该标准供各地开展“幸福家庭”推选活动参考,不作为统一标准,各地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