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许昌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1-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创卫〔20151

 

 

关于印发《2015年许昌市巩固提升

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昌县、魏都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各主创单位:

现将《2015年许昌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130

 

 

 

2015年许昌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

成果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许昌市2013-2015年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的巩固提升工作,推动卫生创建和爱国卫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按照20145月全国爱卫会印发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2015年许昌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动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为民创建、科学创建、依法创建的工作理念,坚持在巩固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的工作思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完善机制,真抓实做,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能力,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文明、美丽、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建设五型许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要求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体制,严格标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开展健康教育

1.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由一县四区(许昌县、魏都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下同)、市体育局负责在全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设体育健身设施,每千人口设置有2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2015年全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

2.切实加强无烟场所建设。由一县四区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无烟机关(单位)创建和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规范设置禁烟标识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无烟学校创建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烟标识工作。到2015年底,全市无烟学校数量达到50%,无烟医疗机构数量达到100%

(二)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整治

1.搞好市容环境整治。

1)由一县四区、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照各自承担的任务,分工负责,集中整治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墙体立面脏、乱贴乱画,门店匾牌乱,公厕尿味重、尿碱厚,垃圾站管理不到位、蚊蝇密度高,交通秩序乱等问题。主要街道保洁时间每日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对部分变色、脱落的陈旧墙体进行粉饰,整修破旧的门店牌匾,达到墙体立面整洁,匾牌规范,经营有序的要求;加强道路保洁和公厕、垃圾站的管理,达到无杂物、纸屑、烟头、痰迹,蚊蝇密度达标的要求;加强临时便民市场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车辆、行人在红绿灯路口遵章率达标,沿街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整齐,规范化停车率达标。

2)由一县四区、市住建局、市水利局按照各自承担的任务,分工负责,集中整治绿化带、广场、游园、绿地及花坛烟头、垃圾多,部分沿街路面坑洼不平、黄土裸露(特别是背街小巷、人行道与沿街门店结合部位的路面),河道水面有漂浮物,岸坡有垃圾杂物,河道护栏未及时刷新,部分建筑工地管理差等问题。达到道路无坑槽、碎裂、隆起、黄土裸露的要求;加强对绿地、广场、花坛、道路绿化带修剪和管理,达到无杂物、无烟头、无纸屑、树木花草修剪整齐;加强河道管理,达到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岸坡无垃圾杂物,河道护栏每年进行一次刷新;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制定施工工地围挡作业标准,进行规范围挡作业,建筑工地食堂、公厕符合卫生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

2.开展农贸市场整治。农贸市场整治历来是创卫工作的难点,也是工作的重点。2015年,我们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切实做好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确保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许昌县负责育新路新区农贸市场,魏都区负责向阳路、新浩源农贸市场及其它小型农贸市场,东城区负责鲜之达广场,市住建局负责魏都农贸市场,市商务局负责新兴农贸市场,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毓秀农贸市场,市工信局负责帝豪农贸市场,中航铁路许昌分公司负责六一路果品大世界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市场基础设施差、没有划行归市、管理秩序乱、公厕达不到二类标准等问题。做到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有销售活禽相对独立的区域,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境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市场内经营食品、副食品的商户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农贸市场开办方要积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并在市场入口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3.开展社区单位卫生专项整治。由一县四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整治辖区内单位庭院垃圾乱倒、楼道杂物堆放、乱贴乱画、无密闭的垃圾容器,无保洁人员等问题。达到有专职保洁人员,有密闭的垃圾收集容器,庭院、楼道、门窗整洁,无卫生死角,公厕不低于三类标准。健康教育专栏每月更换一次内容。)

4.开展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卫生整治。由一县四区负责,集中整治辖区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街巷黄土裸露和绿化不到位、存在户外小旱厕、沿街小广告乱贴乱画、乱堆乱放、无证经营等问题,达到墙体干净、街道整洁、绿化,无黄土裸露,有垃圾收集容器、果皮箱,有专职保洁队伍,健康教育专栏每月更换一次,除四害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家禽。

(三)积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1.由市环保局负责空气、饮用水源监测管理工作。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2.由一县四区、市农业局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3.由市水利局负责向城区内河湖水系调水。

(四)认真抓好重点场所卫生

1.由一县四区、市卫生局、市药监局按照各自管辖的范围,集中整治市区六小门店(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下同)无证经营,无消毒、三防设施或消毒、三防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经营食品的超市和日杂店无卫生许可证等问题。达到证照齐全,无超范围经营,门店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操作间布局合理,消毒、三防设施完善且正常使用,食品量化分级标志明显。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的超市和日杂店,工商行政部门应按照卫生标准进行整治和规范。

2.由一县四区、市教育局、市卫生局按照各自分工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监管工作。落实卫生保洁制度,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进行预防控制工作。

3.一县四区、市安监局要按照职责,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确保无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

(五)切实维护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一县四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完成小作坊改造,实现食品生产规范化管理;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及时取缔无照经营,确保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加强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餐饮单位治理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加强监管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各种经销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六)不断加强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一县四区、市卫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工作。(1)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2)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3)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4)完善婴幼儿、孕产妇保健体系,提高保健覆盖率,到2015年,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七)努力抓好病媒生物防制

1.由一县四区负责辖区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工作。根据蚊、蝇、鼠、蟑生活习性和活动规律,开展孳生地治理、药物消杀和监测工作。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鼠、蚊、蝇、蟑螂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辖区内单位庭院、家属院下水道、排水沟、垃圾桶等四害孳生地治理合格率达95%以上;重点单位、家属院等消杀覆盖率达100%

2.由市卫生局负责开展开展鼠、蚊、蝇、蟑螂等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工作。科学设定监测点,健全病媒生物密度检测网络,为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技术支撑。到2015年底,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2016年,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将迎来第二次届满复审。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对部分考核指标做了调整和提高,要求更加严格,任务更加艰巨,范围更加广泛,这对我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完善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县四区及市直各主创单位要借助新闻媒体,采取召开动员会、印发创卫宣传资料、开辟宣传专栏和举办文艺汇演等形式,以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中增加和变更的内容为重点,广泛宣传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相关卫生知识,让广大市民群众了解和支持创卫工作。一县四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要设置一定数量创卫公益广告,营造创卫氛围。各新闻部门要设专题、专栏宣传创卫工作,要在黄金时段播放创卫公益广告,刊登创卫标语。同时,要积极做好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的舆论监督,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对工作不主动、任务不落实、影响创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跟踪报道和曝光。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一县四区和市直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各自承担任务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把巩固提升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市爱卫办将结合季度考评、半年考评和年终考评,组成若干督导组,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完成。对领导不重视,整改不及时,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两次被通报批评的单位,要按照许昌市创建工作效能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在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工作中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工作大局的,要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依纪追究相关单位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