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顺利完成新申报国家卫生城镇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4-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我市顺利完成新申报国家卫生城镇

基础评估工作

 

322-29日,市爱卫办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技术评审和监督管理办法》(豫爱卫201411)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鄢陵县、襄城县申报国家卫生县城和长葛市大周镇、襄城县紫云镇申报国家卫生乡镇进行了基础评估。

考核评估组对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全爱卫发20106)标准,分别对鄢陵县、襄城县、长葛市大周镇、襄城县紫云镇的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乡镇辖村(县城所在镇)卫生和群众满意度进行了现场评审考核。

通过评审考核,考核评估组认为鄢陵县、襄城县、长葛市大周镇、襄城县紫云镇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中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加大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在城市管理上着眼细节、着手软件建设,部门间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使城市各项管理工作和卫生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作,城市硬件和市容市貌有了新变化,绿化、美化上了新台阶,各项卫生管理有了新提升,广大群众的文明意识有效增强,已基本达到《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市爱卫办按照《河南省爱卫办关于2017年卫生城镇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豫爱卫办20172)要求,于330日向省爱卫办提交报告,申请对四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工作按程序组织评审和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