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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禹州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4-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2年4月9日,我市禹州市在对上海点对点返禹集中隔离人员例行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屈某某,男,禹州市顺店镇人,系援建上海市方舱医院工人。

4月8日19:00,屈某某等14人自驾3辆车从上海市出发返豫。

4月8日22:43,在南京站下站,下站后未下车,由工作人员指引上绕城高速继续行驶。

4月9日00:05左右,在江苏省南京市三桥服务区下车去卫生间,然后购买泡面食用,大约停留2小时。

4月9日4:30左右,到安徽省蚌埠市四方湖服务区,如厕、加油,大约停留30分钟。

4月9日9:00,到达禹州市东高速收费站下高速(不缴费、不登记、不开窗、不下车),在警车引导下经绿色通道“点对点”直接行驶至禹州市琅城路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月9日上午进行核酸检测采样,4月9日下午屈某某核酸检测初筛结果阳性,经许昌市疾控中心复核仍为阳性,经救治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至省定点救治医院。

疫情发生后,我市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处置,对屈某某等人乘驾的车辆、集中隔离点环境和物品等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返回禹州市的同车密接人员和不同车密接人员当天同步落实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进一步的流调工作正在进行中。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进一步增大,请大家继续坚持非必要不离许,非必要不跨市县流动,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许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