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主要反馈意见 |
采纳 情况 |
理由 |
备注 |
1 |
禹州市 |
建议将“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中的“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修改为“报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备案”。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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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安区 |
①建议将改革编制人事制度中“按照缺一补一原则进行招聘”改为“按照缺一补一、即缺即补原则进行招聘”;②建议删除“县招乡聘村用”相关内容。 |
不采纳 |
与省市有关人事政策不符,并与建安区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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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委编办 |
将“市城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设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的“设置”改为“健全完善”。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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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魏都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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