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院评审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委组织评审专家组,按照《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对鄢陵医院开展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工作,分别于2020年12月08日-10日、2021年4月20日至4月22日、2021年6月22日,进行资格评估、现场评审、动态考核,鄢陵医院通过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等级评审。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工作程序,现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1年6月28日-7月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形式向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名举报(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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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61000
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