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健委办〔2020〕1号
各县(市、区)推进健康许昌行动议事协调机构,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健康许昌行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
为贯彻落实《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许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2020〕30号)、《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许昌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许健委〔2020〕1号),现将《健康许昌行动宣传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2月23日
健康许昌行动宣传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许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2020〕30号)和《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许昌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许健委〔2020〕1号),建立健康许昌行动常态化宣传机制,推动健康许昌行动有效实施,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健康许昌行动,及时发布工作信息、解读相关政策、报道典型经验、宣传健康知识、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健康许昌行动的认知度,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为健康许昌行动的全面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宣传平台
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医药卫生报》、《医药卫生网》、许昌广播电视台、许昌广播电台、许昌日报社,集中宣传健康许昌行动,发布重要政策、普及健康知识、展示行动成效、弘扬先进事迹。
三、宣传内容
(一)工作信息发布
宣传平台集中发布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康中原的决策部署、工作信息;市委、市政府关于健康许昌行动的决策部署、重要政策、工作信息、健康许昌行动进展和成效;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各专项行动组制定的重要政策、工作信息、进展和成效。
(二)健康知识发布
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图片新闻、顺口溜、漫画、短视频等不同载体宣传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引导群众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落实“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推动全民参与、共建共享。
四、发布程序
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向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宣传素材,经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在各宣传平台发布。宣传素材主要包括各县(市、区)、各单位、各专项行动工作组为推进健康许昌行动印发的重要文件、实施的重要举措、举办的大型活动、取得的显著成效、涌现的感人故事和先进事迹,以及制作的健康知识宣传素材等。素材形成包括新闻通稿、新闻图片和视频、政策文件原文、工作总结、科普文章和视频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健康许昌行动是为期十余年的长期行动,重在宣传倡导、早期干预,实现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各县(市、区)、各单位、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要高度重视健康许昌行动宣传工作,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保持宣传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人员,全力做好本县(市、区)、本单位宣传工作。
(二)建立机制
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要建立健康许昌行动常态化宣传机制,与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沟通与合作;要建立互联网宣传平台或栏目,开展政策解读与宣传倡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
(三)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各专项行动组要及时将宣传素材报送健康许昌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新闻类宣传素材要确保时效性,原则上要求当日事件当日报送。
(四)严格考核
各县(市、区)要积极向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宣传素材,并确保每月被市级宣传平台采用的宣传稿件不少于1篇。各县(市、区)宣传工作情况、宣传素材报送情况将纳入健康许昌行动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