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健康许昌行动落实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4-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东城区卫健局:

2020年10月,市政府印发了《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许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2020〕3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全市深入推进健康许昌行动做出总体安排与部署。为加快推进健康许昌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印发相关文件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落实健康许昌行动的牵头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要加快研究制定本地贯彻落实市政府《实施方案》的政策文件,5月20日前要报市卫生健康委。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了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许昌行动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推进委员会下设15个

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设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为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各县(市、区)要加快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5月20日前成立推进委员会,设立专项行动工作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形成上下联动、高效有序的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健康许昌行动。

三、及时报送信息

各地要围绕健康许昌行动组织领导、社会动员或某一专项行动的典型做法、工作成效等形成经验材料报送我办。经验材料可不定期报送,但每月至少报送一次。材料要突出重点、内容真实、表述准确、语言精练,体现针对性、指导性、经验性。我办将选取其中较好的材料,推荐至健康中原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请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尽快明确健康许昌行动主管领导、牵头科室及联系人,填写《健康许昌行动工作联系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16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许昌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王景  卢大兵

电  话:0374-6066185

邮  箱:xcswjwghk@126.com

 

附件:健康许昌行动工作联系名单

 

2021年4月12日

 


附  件

 

健康许昌行动工作联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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