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3-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爱卫办〔2022〕3号

各县(市、区)爱卫办、文明办、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办,市爱卫会成员单位:

今年4月是第34个爱国卫生月,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按照全国、省爱卫办《关于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广泛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持久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引导群众养成并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进一步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社会大防线,许昌市爱卫办、许昌市文明办、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办决定联合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

二、活动内容

各地各单位要以爱国卫生运动“一科普六行动”专项行动、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无疫小区(村、社区)建设和五星健康文明家庭建设等为主要抓手,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系列活动。

(一)深入推动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一是各地要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意见》(全爱卫发〔2021〕4号)和《河南省大力倡导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专项行动方案》(豫爱卫办〔2020〕8号),以《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为主要内容,深化“一科普六行动”,持续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不断融入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和自觉行动中。二是各地各单位要围绕疫情防控需求,通过宣传标语、健康教育宣传栏、海报、视频、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报刊、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传染病防病知识和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持续强化群众公共卫生安全观、“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不断提升群众对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认识和防病能力。三是各地要结合五星健康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等,积极引导群众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扎堆、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分餐公筷、不食用野生动物等良好习惯,践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深度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四是市交通局围绕“绿色出行”主题、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光盘行动”“分餐公筷”主题、市城管局围绕“垃圾分类”主题、市体育局围绕“健康乐跑”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组织开展纪念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活动。各地要以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为契机,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做好本地区系列纪念活动。要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历史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展示爱国卫生运动在预防和减少疾病、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等方面的成就,大力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进一步扩大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要会同文明办、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办等单位,深入挖掘本地区爱国卫生工作典型事迹、优秀群众代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热情。

(三)加快推进无疫小区建设。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无疫小区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我市无疫小区(村、社区)建设质量。要进一步健全无疫小区(村、社区)防控、管理和服务保障的长效机制,提升最小单元精准管控力度。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按照“定人定责定岗”的要求,推动完成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等管理机制,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要广泛组织发动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共同推进无疫小区(村、社区)建设。

(四)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建设、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广泛动员群众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重点对农贸市场、学校、车站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农村地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建筑工地、小餐饮店等薄弱环节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城乡卫生死角,补齐环境卫生短板。要组织动员城乡群众,积极开展单位、社区和家庭环境卫生大扫除,创造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集中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有效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蚊蝇鼠蟑密度,做好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和春夏季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三、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制定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围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推进计划,统筹开展线上或线下各项活动。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发动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推动有关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市爱办、市文明办和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办将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迟缓,行动不力的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三)各地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活动素材,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含图片等资料),上报市爱卫办。各县(市、区)爱卫办、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于4月3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活动总结报送至市爱卫办。

《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爱国卫生月和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宣传海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请各地自行印制,配合各项活动开展。

 

联系电话:6066336

电子邮箱:hnxchawb@163.com

 

 

 

                                许昌市爱卫办    许昌市文明办    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办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