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健康许昌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8-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健委〔2023〕2号

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许昌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推进健康许昌行动议事协调机构,健康许昌行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

为贯彻落实《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许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政〔2020〕30号)和《健康中原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河南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健委〔2023〕2号),深入推进健康许昌行动,现将《健康许昌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7月3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健康许昌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许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健康中原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河南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健委〔2023〕2号),制定健康许昌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

一、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一)健康河南行动监测评估与考核。按照省推进办安排,完成我市健康河南行动2022年度监测评估与考核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健康许昌行动监测评估。组织开展健康许昌行动2022年度监测评估工作,完成2022年度健康许昌行动监测评估报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健康许昌行动考核。组织开展健康许昌行动2022年度考核工作,完成2022年度健康许昌行动考核报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培育一批工作亮点,征集一批典型经验案例,打造一批在全省有影响、有特色的品牌。组织开展健康许昌行动典型经验案例评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着力用好“健康许昌行动”专栏,大力宣传健康许昌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组织做好健康中国行动专网稿件报送。组建涵盖2个形象大使、13个“健康达人”、一批健康许昌行动宣讲员的“2+13+N”宣传队伍,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旅局、许昌日报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扎实推进16个专项行动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完善健康科普传播发布机制。充实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探索建立健康科普传播发布机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许昌日报社、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开展健康科普活动。进一步推动知识普及与文明创建、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健身行动、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等多平台融合,持续打造“健康科普能力大赛”品牌活动,深入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许昌日报社、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入开展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深化健康促进“三进两建一帮扶”和“健康中原行·大医献爱心”行动,实现县区全覆盖。推进脱贫地区提高家庭健康素养,进一步改善脱贫人口健康状况。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继续深化健康县区、健康促进医院评价。开展年度居民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体育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合理膳食行动。

4.认真做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营养指导能力提升培训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做好我市第三批营养指导能力提升学员报名及理论学习工作和首批营养指导学员实践技能培训、考核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持续推进营养健康食堂试点建设。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四个指南”建设标准,指导市中心医院营养食堂试点建设,扎实推进营养食堂建设,力争本年度通过省卫生健康委专家组验收。(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6.开展居民合理膳食指导。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为核心,在全市组织开展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工作,向大众普及科学的营养和膳食知识,树立合理膳食健康生活理念。(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7.开展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调查。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合理膳食行动项目的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调查工作,并鼓励各地积极开展膳食指南知晓率调查,针对不良的膳食行为进行干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

8.做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服务。举办许昌市第九届运动会群众性赛事,力争把许昌市第九届运动会办成全民参与的盛会。组织参加河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社会组项目的比赛;举办许昌市第六届街头(首届“街BA”)篮球争霸赛、8月8日全民健身日活动、畅游护城河比赛、健步走展示赛、“乒动许昌”、“羽动许昌”等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在全市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社区运动会等活动,推动形成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市体育局负责)

9.持续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工作。继续稳步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加强社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发展指导各年龄人群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继续开展“走基层送健康”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和科学健身服务进社区活动,全年完成1万人次常态化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市体育局负责)

10.实施补短板行动。制定印发《许昌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落实年度补短板实施方案,完善各类制度机制,强力推进补短板行动。加快推进县(市、区)“两场三馆”建设,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推进农村健身设施提质升级,提高乡镇和行政村健身设施达标率。(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控烟行动。

11.做好控烟执法。根据《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抓好城市市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公共电梯间、公共交通工具内控烟执法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孕妇不受烟草危害。开展年度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许昌火车站、高铁东站、高铁北站、市烟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无烟环境建设。持续提升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设水平,加大检查力度。加大公共场所检查力度,确保客运领域公共场所无烟草广告。开展好5·31世界无烟日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计生协、市烟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戒烟门诊建设。强化市中心医院戒烟门诊宣传力度,提升医护人员业务能力,持续加强戒烟门诊建设。(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14.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依托新媒体平台,发布心理健康宣传视频,扩大科普宣传覆盖面。依托河南省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提供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持续开展“12355中高考减压”“医校联合·同创共建”等活动,帮助青少年提升心理素养。(团市委牵头,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公众心理咨询及援助公益服务。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加强抑郁症、焦虑障碍、睡眠障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在册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落实“五位一体”监护包保责任。完善综合救治救助服务,落实“以奖代补”,持续开展严重精神障碍贫困患者门诊免费服药和弱监护患者免费使用长效针剂项目,继续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大众心理健康水平。(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17.大力实施爱国卫生运动。聚焦城乡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有效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按照《许昌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健康乡镇、健康村庄、健康单位、健康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建设,以小细胞建设推动健康城市建设发展。(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提升农村饮用水水质。推进优质水源置换、配套水厂建设和供水管网延伸覆盖,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饮用水水质。(市水利局负责)

20.推进重点监测工作。开展年度饮用水水质监测,组织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善大气污染综合管理体系,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22.持续开展妇幼民生实事项目。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各37390人,孕早中期产前筛查覆盖率达到65%,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5%、听力筛查率达到95%。(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持续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管理,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规范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实施母婴安全提升计划。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建设,切实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及婴儿死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5.实施健康儿童提升计划。规范儿童保健服务,做好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试点项目。开展母乳喂养促进行动,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26.持续开展“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活动。落实健康教育,做好流感、肺结核、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优质课评选,举办健康教育教师、校医专项培训,提升学生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市教育局负责)

27.扎实推进学校体育工作。深入推进“阳光大课间”,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校内锻炼时间。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持续开展“晨光杯”、“曙光杯”、校园足球、校园篮球等体育活动。实施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深入推进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市教育局负责)

28.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落实教育部和省、市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充分调动政府、学校、家庭、学生各方力量,扎实推进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充分发挥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示范特色学校作用,以点带面培育典型经验。(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实《许昌市中小学与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宣传,深入进行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抓好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全市“互联网+明厨亮灶”达到100%。(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30.全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按照《河南省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印发《关于印发许昌市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2023年底前,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家健康企业,增强企业自觉保障职工健康的内在动力。(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1.巩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成果。贯彻落实《河南省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年》,建立许昌市工业企业和专项治理动态数据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降低职业病发病率。(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2.着力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健全许昌市监测评估网络,成立许昌市职业病防治所。加大对体检、诊断、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提升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3.强化职业健康风险监测预警。健全与许昌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的衔接机制,及时防范化解职业病危害风险。(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老年健康行动。

34.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老年健康宣传教育”等主题活动,大力推进老年心理关爱、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和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工作。指导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养生、老年健康服务与医养结合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5.持续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引导各地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老年医院,推动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0%,85%以上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逐步增加。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6.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服务”职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打造医养结合实践样板。探索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乡镇敬老院(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模式。立足市中心城区,以公立医院为主,开展省彩票公益金支持的医养结合项目。(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7.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通过市级医养结合质控平台,加强医养结合机构质控评价,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探索推广“全链式”医养结合模式,提升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服务能力。(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38.深入开展综合防治。继续做好市级高血压防治中心建设,实现全市县区级脑卒中防治中心全覆盖。完成心脑血管病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继续推广脑卒中防治适宜技术。以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管理为重点,推动三高共管心脑血管病防治管模式落地。为客运场站、公交、地铁等公共场所,配备相关应急救助设施。(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

39.持续开展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完善市、县级癌症中心建设,进一步落实癌症筛查和综合干预。继续实施癌症筛查与早诊培训、农村上消化道癌早诊早治、淮河流域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40.进一步健全慢阻肺防治网络。完成市级慢阻肺防治中心验收,充分发挥市级慢阻肺防治中心作用,落实慢阻肺筛查和综合干预,加快慢阻肺重点项目推进普及。推广适宜技术及康复技术,提升基层规范防治水平。(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

41.积极推进糖尿病综合干预项目。完成糖尿病患者档案建立、糖尿病危险分层和随访干预,优化糖尿病患者综合管理技术和策略,规范糖尿病患者的教育,提高患者的依从性。实施基层糖尿病防治规范化能力提升项目,提高县乡两级医护人员的专业能力。(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行动。

42.加强新冠病毒感染监测。科学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监测和本土变异株监测,对新变异株感染者开展流调、核心密接排查和健康监测,科学评估新变异株传播风险。(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43.加强传染病综合防控。实施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开展全市结核病疫情与防治数据的监测分析与评估。巩固疟疾消除成果,落实流感、麻疹、水痘、黑热病、布鲁氏菌病、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甲类和按甲类管理传染病、新发或输入性传染病防控措施,有效处置突发疫情,及时扑灭疫情燃点。做好病毒性腹泻监测、病媒生物监测、致病菌识别网等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44.持续做好疫苗接种。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策略,规范预防接种管理,开展免疫效果评价。持续保持全市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高接种率水平,持续降低疫苗针对性传染病发病率。(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45.加强地方病防治。强化对降氟改水问题工程、水氟超标工程监测力度,深化对合格碘盐覆盖率不达标地区监测与整改,实现全市重点地方病全部消除(控制)。推进地方病防控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我市地方病防控工作能力和水平。(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六)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

46.均衡推进城乡中医药服务能力高质量建设。在三级公立中医院开展“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每家医院建设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成1个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47.筑牢基层服务网底。组织各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参加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将简便验廉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到辖区内所有乡村和社区。(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48.提升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在各级中医医院面向群众开展中医药免费体验,方便广大群众更加深入直观地了解中医药知识。(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组织开展特色活动

(一)开展系列主题宣传。积极参与健康中国行动知行大赛家庭专场-许昌赛区活动。开展“关爱家庭 救在身边”活动,做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市残联、市计生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合理膳食宣传。建立健全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专家队伍和工作机制,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营养健康意识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群众对烟草危害认知。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烟草危害宣传教育。(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做好妇幼健康宣传。各级妇幼保健院机构运用微信公众号、宣传版面等载体,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开展职业健康宣传。组织开展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第3届争做“健康达人”、第3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等活动,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和职业人群健康素养,不断提升产业工人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老年健康宣传与指导。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认知障碍功能筛查,开展康复训练技术指导,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