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健康许昌行动2022年考核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1-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推进健康许昌行动议事协调机构,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许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许昌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22年健康许昌行动考核工作,现将《健康许昌行动2022年考核结果》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考核结果,找准短板弱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推动健康许昌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更好落实。

2024年1月23日

健康许昌行动2022年考核结果

根据《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许昌行动2021-2022年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健康许昌行动推进委员会领导下,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推进办)对9个县(市、区)2022年健康许昌行动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具体结果如下:

一、总体考核结果

2022年主要考核内容是各县(市、区)组织实施情况及15个专项行动29项指标发展水平。从考核结果看,魏都区、长葛市、襄城县、禹州市为优秀,建安区、东城区、鄢陵县、开发区、示范区为良好。

二、健康许昌行动总体进展情况

健康许昌行动实施以来,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健康许昌建设的目标,践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深入实施健康许昌行动15个专项行动,稳步推进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健康许昌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工作机制更加健全

各县(市、区)围绕健康许昌2030年目标任务,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全力推动健康许昌行动落地见效。市、县联动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体系、协调推进、监测评估、考核评价、宣传推广、支撑保障的政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为持续深入推动健康许昌行动构建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考核指标发展良好

29项考核指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有15项指标全市平均水平达到或超过2030年全市目标值,主要是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无烟党政机关建成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乡镇卫生院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开展居民体质健康测评服务、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市考县级地表水断面浓度值达到目标要求的个数占断面总数比例、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城市)等指标。

(三)专项行动稳步推进

一是健康影响因素控制水平显著提升。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健康促进、健康环境促进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普及,群众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2022年,9个县(市、区)无烟党政机关建成率全部达到100%。二是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妇幼健康促进、职业健康保护、老年健康促进等专项行动不断深化,关键环节实现突破,全生命周期健康维护能力持续提升。2022年,全市婴儿死亡率2.3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53‰、孕产妇死亡率7.27/10万,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重大疾病防控持续实施。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传染病及地方病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疾病防控措施不断强化,慢性病防控工作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三、存在问题

从考核情况看,各县(市、区)推进健康许昌行动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各县(市、区)、各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不平衡。推进力度存在一定差异,部分县(市、区)、专项行动对健康许昌行动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机制,工作举措缺乏针对性、有效性。二是各县(市、区)考核指标发展水平不平衡。虽然有15项指标全市平均水平达到或超过2030年全市目标值,但各县(市、区)均达到全市目标值的仅有6项指标。禹州市、鄢陵县孕产妇死亡率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7.27/10万);鄢陵县配备专职校医或保健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长葛市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中小学校比例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示范区、开发区每万人营养指导员与全市平均水平差距较大。三是重点难点领域还需进一步攻关。总体上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国家学生体质标准达标优良率、配备专职校医或保健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中小学校比例、每万人营养指导员等5项指标,各县(市、区)完成情况普遍较低,距离目标值还有一定差距。四是宣传推广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各专项行动组在开展特色活动、挖掘典型做法、总结亮点工作等方面力度不够,报送材料质量和数量均有待提高。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健康河南行动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健康许昌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机制,夯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组织、实施、监测、考核,注重结果运用,推动健康许昌行动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健康支撑。

(二)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

各县(市、区)、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合考核结果,紧扣健康许昌行动专项行动考核指标和目标任务,找准短板弱项,强化优势特色,制定工作清单、责任清单,推动健康许昌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要坚持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积极打造一批具有全市、全省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努力争创健康许昌行动样板。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健全完善健康许昌行动宣传平台,大力开展政策宣讲、成效宣传、健康知识普及,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健康许昌建设浓厚宣传氛围,推动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人人尽责尽力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