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东城区卫生计生局:
现将《许昌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2月11日
许昌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工作要点
2018年,在委党组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部署;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推进两孩政策实施,深化服务管理改革;加强基层工作调研,强化计划生育指导;提升服务管理能力,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1、坚持、完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整合资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2、提请许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新形势下的人口形势,研究计划生育工作。
3、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相关部门及我委相关科(室)的计划生育责任。
二、坚持目标管理,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4、制定2018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细化定量指标,完善定性指标。
5、对2017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表彰先进,批评后进。
6、提请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名义与成员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7、建议市委、市政府年底前组织开展全市计划生育专项督查。
8、做好干部提拔和评优表先的计划生育审核工作。
三、下移工作重心,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
9、安排2018年工作。年初召开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总结2017年工作,安排2018年的任务。
10、召开形势分析会或工作推进会。年中听取各地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地工作进行点评,促进工作平衡发展。
11、对县、乡两级的计划生育干部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12、推进母婴设施建设。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关于加强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督促各部门按文件要求加强母婴设施建设。
四、推进生育登记,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13、认真落实好《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卫指导〔2016〕7号)、《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卫指导〔2016〕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简化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手续,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大力推进网上办理,构建多种形式的生育登记平台。推广“多证合一”成功经验,推动生育服务证与卫生计生证件有机整合。按照“简政、便民、利民”原则,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提升服务能力,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加强工作研究,开展调研评估。
14、加强对基层情况的研究。制定调研方案,深入乡、村,重点围绕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为计生家庭办实事、发挥社团和群众组织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帮助解决一些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基层计划生育的服务管理水平。
15、加强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效果的评估,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六、实现信息共享,增强信息化建设的力度。
16、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落实好《许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许昌市公安局、许昌市民政局、许昌市统计局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出生人口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许卫指导〔2017〕5号),推进部门之间出生人口信息共享。加快实现计划生育信息与孕产妇保健、住院分娩、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推进计划生育信息化业务建设与互联互通建设,提升信息质量,保障推送实效。
七、实行典型引路,积极开展创优表先活动。
17、建议市政府表彰2016-2017年度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18、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
八、加强党的建设,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19、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党组安排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新时代计划生育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廉政教育,增强拒腐能力,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卫生计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