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东城区卫生计生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许都通居民健康卡建设是推进深化医改、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实现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协同,方便群众就医的重大民生工程。
2016年5月市卫计委与许昌市居民一卡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一卡通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以来,在市卫计委的监督指导下,市一卡通公司顺利完成了我市居民健康卡卡管平台的建设,成功在长葛市实现居民健康卡首发,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信息采集、制发卡125万。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许都通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让全市居民人人拥有一张许都通居民健康卡,实现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管理,真正落实居民只需一卡在手,可方便就医,可异地结算,可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就医,现就进一步做好许都通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及发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数据采集的范围和内容
此次数据采集范围为全市户籍人口、新生儿未上户人口、流入人口。数据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有效期、手机号码等信息(具体内容见附表1和附件2)。
二、数据采集步骤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自4月9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本次许都通居民健康卡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性,正确把握宣传口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方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建数据采集清理核实队伍,落实工作责任,培训业务工作人员,印发数据采集相关资料。
(二)数据核查。根据发放的采集表,数据采集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核实的方式进行基础数据采集完善。
(三)汇总上报。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后,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分行政村(居、社区)汇总,将电子版的数据采集表于6月15日前上报市卫计委统计信息中心。正确无误的数据将直接导入居民健康卡卡管平台。不正确的居民信息由信息采集工作人员进一步入户核实,于6月30日之前重新上报。
三、许都通居民健康卡的制作和发放
市一卡通公司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将数据提交合作银行进行制卡,制卡完成后由各乡(镇、办事处)卫生院(社区)组织,各村(居)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市一卡通公司配合,逐村(居、社区)进行发卡激活,确保居民健康卡发放到每个居民手中。
四、人员和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卫计委、乡(镇、办事处)卫生院(社区)指定专人负责联络、督导、协调信息采集和居民健康卡发放等具体工作,每个行政村指定1名负责人,负责辖区内所有居民的相关信息采集和后期居民健康卡发放工作。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信息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居民健康卡发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信息〔2012〕12号)要求和市卫计委与市一卡通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信息采集和居民健康卡发放工作所需经费,由市一卡通公司承担。参与此次信息采集和卡片发放的工作人员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填报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居民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是实施许都通居民健康卡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组织实施好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负责指导督促所辖单位统一按照要求完成基础数据的采集以及《许都通居民健康卡基础信息采集表》的填报。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居民基础数据采集、比对等方面工作,省、市都有严格的时间进度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市的要求,立足于现有的全员人口信息库、新农合,充分利用公安、人社、妇幼保健等信息资源,部署落实好本次基础数据采集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数据采集的工作方式和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工作。严把质量关,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纂改基本信息资料,以确保基础数据信息真实、全面、准确。各地各单位对基础数据采集工作进展情况要进行专项督查、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配合不佳,基础数据信息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纳入党政目标考核范畴。拖延影响此项工作情节严重的,实行问责,严肃处理。
(三)完善平台,强化安全。各村(居)委会要结合居民基础数据采集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和动态更新机制,全面提升信息质量。要重视数据提取、采集、比对、处理和传输中的信息安全问题,此次居民基础数据采集表在乡(镇、办事处)卫生院(社区)存档,严禁向外提供,确保居民基础数据信息保密。
附件:1. ***县(市、区)许都通居民健康卡基础信息采集表
2.许都通居民健康卡基础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3. ***县(市、区)许都通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工作人员花名册
2018年4月8日
附件1
县(市、区)许都通居民健康卡基础信息采集表
乡(镇办) 村(居)委会 村 组 填表人: 填表时间:2018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有效期限 |
民 族 |
手机号码(1个手机号码含本人最多填写3次) |
备注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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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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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许都通居民健康卡基础信息采集表
填 表 说 明
1、“序号”:按顺序填写。
2、“姓名”:采集中以身份证中姓名为准,字段中不允许为空格或数字。
3、“性别”:采集中以身份证中性别为准,填写男、女。其他情况备注说明。
4、“身份证号码”:采集中以身份证中身份证号为准,18位长度。字段中“X”必须大写。
5、“有效期限”:以身份证中有限期限据实采集,分为两部分,按照“yyyy.mm.dd”或“长期”的格式进行填写。
6、“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按照省、市、县、乡、村、组汉字填写。
7、“民族”:采集中以身份证中民族为准。
8、“手机号码”:按采集情况据实填写,应为当前有效的手机号码,11位长度,字段中不允许有空格与逗号等特殊符号。如本人无手机号码,可填写子女或者父母的手机号码信息,但要在备注栏说明“儿子手机号码”或“女儿手机号码”或“父亲手机号码”或“母亲手机号码”。1个手机号码含本人最多填写3次。
9、“其他说明”:有特殊情况请填写,如户在人不在、已死亡未注销户籍等。
附件3
县(市、区)许都通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工作人员花名册
填表人: 填表时间:2018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有效期限 |
民族 |
手机号码 |
采集信息数量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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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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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各级各单位只能指定1人负责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工作,并填报本表。
许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