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对于重点工作,要加强目标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将任务分解到事、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明确时间节点、强化督查指导、定期考核通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许昌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5月3日
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公立医院收支结构。(责任科室:规财科;配合科室:医改办)
2.6月底前,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行“两票制”。全市开展药品耗材联合带量采购。(责任科室:药政科;配合科室:规财科)
3.制定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试点推进公立医院章程制定工作,7月底前全市选择至少2-3家公立医院开展试点。(责任科室:医改办、人事科、规财科;配合科室:医政科、中医科、党办)
4.推行按病种付费,9月底前,全市实施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达到100种以上。(责任科室:医改办、规财科;配合科室:医政科、中医科、药政科、基妇科)
5.9月底前,全市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2-3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县乡医疗机构实行首诊制度,常见病分别不少于100种和50种。(责任科室:医政科、中医科、基妇科)
6.全市选择至少1所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责任科室:人事科;配合科室:医改办,党办、规财科、医政科、中医科)
7.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普通人群签约率达到40%,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达到65%,贫困人口、计生特殊家庭全覆盖,逐步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能化。(责任科室:基妇科,配合科室:信息中心)
8.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2018年全市医疗费用增长率控制在10%以下。(责任科室:医改办、规财科;配合科室:医政科、中医科、基妇科)
二、健康扶贫工作
9.巩固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提高因病致贫返贫人员识别管理精准度。(责任科室:规财科,配合科室:信息中心)
10.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根据患病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实施分类分批救治。(责任科室:医政科、中医科)
11.对贫困人口进行家庭医生签约,并提供基本公卫、基本医疗及个性化服务。(责任科室:基妇科;配合科室:规财科)
12.对患有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员免费发放药品并进行健康教育宣传。(责任科室:基妇科;配合科室:宣传科)
13.持续开展“百医包百村”行动,实施基层卫生“369人才工程”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确保每个贫困村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提高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责任科室:医政科、中医科、人事科、基妇科)
14.依托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做好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工作。(责任科室:基妇科;配合科室:规财科)
15.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保障病种达到15种以上,门诊重特大疾病保障病种增加到25种以上;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5%,住院医疗费用达到90%。(责任科室:医政科、中医科;配合科室:规财科、基妇科、疾控科)
三、办好民生实事
16.中心城区新建1个、续建1个、规范改造提升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责任科室:基妇科;配合科室:规财科)
17.开展适龄妇女“两癌”筛查。2018年筛查7万人左右。(责任科室:基妇科;配合科室:规财科)
18.继续做好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启动开展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责任科室:基妇科;配合科室:规财科)
19.对60周岁及以上独生子女家庭父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进行住院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150元,补贴天数当年最多不超过60天,减轻计划生育家庭和特殊家庭医疗护理负担。(责任科室:家庭发展科)
20.实施“患者满意提升工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德医风满意、营养膳食服务满意、卫生间服务设施满意等十项满意行动,切实改善群众就医感受。(责任科室:医政科、中医科)
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21.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持续实施基层卫生“369人才工程”;全面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开展乡村医生全员培训。开展县级医院与贫困乡镇卫生院“等额对调式”支援帮扶。(责任科室:人事科;配合科室:医政科、中医科、基妇科、考试中心)
2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从2018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完成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责任科室:规财科、基妇科)
23.加大医院等级评审力度。指导禹州市、长葛市人民医院开展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力争鄢陵县人民医院、鄢陵县中医院、禹州市中医院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到2020年县级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标准。(责任科室:医政科、中医科)
五、重大疾病防控
24.加大传染病防控力度。加强免疫规划,从源头上控制传染病发生。开展结核病门诊、住院按病种付费工作,降低结核病发病率,加强校园结核病防控。加强艾滋病防治,保持低流行态势。(责任科室:疾控科)
25.扎实推进慢病综合防控。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加强脑卒中、冠心病筛查和防治,扩大重症精神障碍患者门诊赠药试点,开展重点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责任科室:疾控科;配合科室:医政科、中医科、基妇科)
26.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加强市、县两级传染病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标准。(责任科室:疾控科;配合科室:医政科)
27.巩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科室:基妇科;配合科室:疾控科、规财科、宣传科)
落实全省《国民营养健康计划(2017-2030)》实施方案。(责任科室:监督科;配合科室:疾控科、医政科、人事科、规财科、基妇科、宣传科、基层指导科、家庭发展科、中医科)
28.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综合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启动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全覆盖,力争再有1-2个县(市、区)完成创建任务,同步申报4-5个国家、省卫生乡镇。(责任科室:爱卫办)
29.加强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办好《我是大医师》等栏目,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推进健康促进县(市、区)、健康促进医院创建。(责任科室:医政科、中医科、宣传科、疾控科、爱卫办)
六、改善医疗服务
30.实施临床路径管理。9月底前,所有公立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符合条件的三级医院推行日间手术、日间诊疗服务,二级以上医院要提供药学服务。(责任科室:医政科、中医科)
31.开展儿童白血病专项救治工作。(责任科室:医政科、中医科;配合科室:基妇科)
32.建立满意度管理制度,逐步引入第三方调查机制。(责任科室:医政科、中医科)
33.加大无偿献血采供力度,确保临床用血供应和安全。(责任科室:医政科)
七、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34.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医院每年提取高于1%的医疗收入,按照“许昌英才计划”目录引进人才,积极培育一批临床医学应用研究领军人才,市财政给予适当奖励。(责任科室:人事科;配合科室:规财科)
35.着力培养实用人才。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快培养全科医生等紧缺人才。(责任科室:人事科)
八、全民健康信息化
36.建立覆盖全市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体系。县(市)逐步建设县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远程医疗应用,实现乡镇远程医疗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要辐射到村。(责任科室:信息中心;配合科室:医政科、中医科)
37.全面推进电子健康卡应用,逐步实现居民健康卡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广泛使用,2018年力争再发卡100万张。(责任科室:信息中心)
九、中医工作
38.全面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加快中医强市步伐。(责任科室:中医科)
39.加大国家中医药改革试验区建设力度,促进各个区域协调发展。(责任科室:中医科)
40.全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建立治未病科,5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3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科室:中医科)
十、发展健康产业
41.推进医养结合。建设l-2所老年病医院或护理院,建设一批社区医养结合示范单位,逐步形成服务网络。(责任科室:家庭发展科)
42.建设国家健康养老示范区。以鄢陵健康养老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协调推进“一区一带两组团”,进一步加快国家健康养老示范区申报进度,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责任科室:家庭发展科)
十一、计划生育工作
43.全面实施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责任科室:基层指导科、家庭发展科、流管科)
十二、关爱医务人员
44.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开展好首届“中国医师节”活动,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责任科室:医政科、中医科、医改办;配合科室:人事科、宣传科)
十三、提高行业治理能力
4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综合监管制度。(责任科室:监督科、人事科)
46.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构建药品耗材治理机制,挤压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空间,降低医药费用。(责任科室:监察室)
47.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弘扬深化改革正能量。(责任科室:宣传科、党办)
48.扩大对外交流合作。(责任科室:人事科)
49.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生产安全信息化,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防范风险隐患。(责任科室:办公室)
十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5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全面推进以案促改。(责任科室:党办)
51.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落实办法,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能力。(责任科室:办公室、党办、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