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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转发<中医医院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6-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卫中医函〔2018〕15号

各县(市、区)卫计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东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中医院:

现将《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转发<中医医院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豫中医医政函〔2018〕4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重视中医医院新入职护士培训工作,建立相关培训、考核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培训,严格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并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各单位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地各单位指定一名培训负责人,将其联系方式于6月21日前发送至许昌市卫计委中医科邮箱。

二、将培训实施方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于每年7月15日前报送至许昌市卫计委中医科,同时将实施方案扫描版发至许昌市卫计委中医科邮箱

三、培训周期结束后15日内,各单位对培训实施情况及考核情况进行总结,报至许昌市卫计委中医科(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许昌市卫计委将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并适时对各地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联系人:靳世颖  许少团

电  话:0374-6066326 

邮  箱:xcswsjzyk@163.com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