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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禹州市中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4-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2019年3月21日-22日,我委组织评审专家组,按照《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对禹州市医院开展了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经现场评审和复核,禹州市中医院通过了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等级评审。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工作程序,现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9410-416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19416日前,以信函形式向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名举报(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邮寄地址:许昌市竹林路与龙兴路交叉口创业中心B座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科

邮编:461000

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