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评选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健康扶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卫办〔2019〕37号)文件要求,我委需对全市健康扶贫工作候选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推荐公示。经各县(市、区)卫健委认真推荐,全市共10家单位、27名个人作为全省健康扶贫候选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推荐上报。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工作程序,现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19年6月3日-6月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19年6月7日前,以信函形式向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名举报(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邮寄地址:许昌市竹林路与龙兴路交叉口创业中心B座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扶贫办
邮编:461000
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