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推进中医医院卒中中心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豫中医〔2019〕3号) 文件要求,许昌市卫健委于2019年6月26日-27日组织我市脑卒中质控中心专家组,按照《河南省二级医院卒中中心评价细则》,对许昌市4家提交申请的二级中医医院卒中中心建设工作进行了首次评价,经现场评审和复核,根据评价结果,现将达标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1、禹州市中医院
2、襄城县中医院
3、鄢陵县中医院
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工作程序,现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9年7月1日-7月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19年7月7日前,以信函形式向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名举报(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邮寄地址:许昌市竹林路与龙兴路交叉口创业中心B座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科
邮编:461000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