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内部审计相关要求,规范我单位财务收支,明确经济管理责任,强化内部管理控制,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控制工作的规定》《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共河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我单位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2020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请有意向的单位根据市财政局采购办相关采购要求提供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密封后送至市卫健委财务科,市卫健委据要求和程序进行综合评判后最终确定中选单位。
一、要求:
1.有相应的资质。
2.有开展审计工作必要的履职能力。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
三:截止日期:
2021年9月23日18:00。
联系人:马亚来 联系电话13569926159
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