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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鄢陵医院等四家医疗机构《2021年度河南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可核查任务清单公示表》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2-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21年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绩效监控的通知》(豫卫老龄函〔2021〕10号)中的相关要求,现就鄢陵医院等四家医疗机构的12月份的《<2021年度河南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可核查任务清单>公示表》进行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以本人真实姓名(包括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书面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事实依据。

联系方式: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科 6066328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