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三届河南省名中医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358号)要求,经各地选拔推荐、市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初审及市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拟推荐许昌中医院刘杰祥同志为河南省第三届“名中医”人选,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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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