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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3-2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1日至8月19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卫健委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卫健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10月11日至1月11日,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河南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卫健委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专项巡察反馈会精神,对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提升全市卫健系统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能力水平,促进卫健事业各项重点工作不断改进的有效手段,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促进行动自觉,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委党组端正态度,照单全收,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学习、抓整改、抓提升,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落地。

(二)强化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冉高垒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完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进度,推进任务落实;责任科室对号入座,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改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10月26日,我委召开灾后恢复重建和以案促改专项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向委属单位和责任科室传达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有关情况,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11月16日,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扛稳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强化卫生健康使命担当;11月16日,召开市卫健委“7·20”特大暴雨灾害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大会,深刻总结反思,汲取惨痛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在整改期间,委主要领导多次在班子会上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时刻关注整改动态。同时,在市委巡察办的指导下,经反复修订出台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反馈的问题分类梳理,逐项细化措施、逐条明确责任,理清时间节点,压实责任到人,共细化分解为4大部分14个问题,制定了30项整改措施,建立了《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确保“项项有责任、条条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完善规章制度,巩固整改成效。结合市委第八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短板,着眼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查找风险点,健全制度体系,对已有各项制度,重点强化贯彻执行,对不够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坚决堵住制度漏洞,我委出台了《许昌市卫健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度》、《许昌市卫健委安全生产工作规则》、《许昌市卫生健康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机制;在全市卫健系统扎实开展“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工作,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对卫健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和以案促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以严明的纪律和扎实的作风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筹谋划不够,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问题1:2021年制定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论述”予以安排,但当年并未组织学习。2022年6月24日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6月9日在四川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未就防汛救灾工作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坚持贯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委党组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真正使政治理论学习抓在平常,落在实处。巡察整改提出反馈问题后,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等专题学习6次。二是丰富宣传教育载体,提升学习效果。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的宣传学习,全力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委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方法和载体,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公告栏等阵地作用,定期发布极端天气提醒、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知识。2022年10月以来,通过“健康许昌”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123条、极端天气提醒12条、安全生产5条,通过委应急工作群共发送气象信息308次,其中:天气预警33次,天气预报104次;利用集体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时间收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干部大讲堂等方式开展安全知识、风险防范培训,截止目前已组织集中学习3次。三是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工作机制,始终绷紧安全之弦,抓好卫生健康系统风险隐患排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责任,及时关注卫生应急防汛减灾突发事件,定期研判分析,今年以来,在我市发生禹州、主城区、长葛、襄县、鄢陵等多轮突发疫情,我委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对突发疫情处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析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统筹协调各相关科室共同推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在全市卫健系统落地落实。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2.灾后恢复重建与“十四五”规划、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等结合不紧密问题。

问题2:党组对统筹灾后恢复重建与推动我市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思考不深,仅谋划了长葛市、鄢陵县2个县(市)3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未针对我市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较弱等问题谋划能力提升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重大项目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学习研究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不断提高政策领悟力、执行力,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科学谋划项目,建立医疗卫生重大项目库。目前全市共有在建项目17个(含纯设备购置类,后同)、预计2023年新开工项目16个、谋划2024-2025年项目27个,包含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等,着力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培育优质医疗资源,推动基层医疗机构设施设备持续改善、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要素保障。持续强化与省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与政策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要素保障,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强化项目监管。采取周调度、实地督导、召开项目推进会等形式,不定期督导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有序、合规、合法实施,尽早投用。四是强化能力提升。制定了《许昌市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行动方案》,拟定了《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均等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工作方案》,不断加强重症和传染病医疗资源建设和准备,加强中医馆内涵建设,优化中医药科室设置,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患者就医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3.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力量摆布不均衡问题。

问题3:市卫健委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中除一名县级干部分管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只督导疫情防控,均未具体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了医疗卫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县级干部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合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医疗卫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委领导和相关科室联系督导制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督导对象、督导重点等,指导长葛市、鄢陵县以及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灾后恢复重建有关要求,扎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

(二)督导检查不到位,应急处突有弱项方面

4.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问题。

问题4:走访发现,长葛市石象镇卫生院门诊楼灾后被鉴定为D级危房,直到今年4月份才拆除。项目开工后未按照整体规划全面施工,纳入拆除范围的门诊楼南侧建筑,至今仍用于放置大型医疗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市卫健委仅向长葛卫健委发督办函提整改要求,持续督导力度不够,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导实效。党组书记、主任冉高垒2次到石象镇卫生院调研,二级调研员杨松智先后5次到石象镇卫生院调研,指导石象镇卫生院针对门诊楼南侧设备房搬迁拆除工作,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确保项目按照整体规划有序施工、按时完工。门诊楼南侧建筑已于2022年9月底拆除,目前已经完成重建任务。二是强化监管措施。针对石象镇卫生院D级危房、门诊楼南侧设备房未及时拆除等问题,市卫健委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强化监管,通过建立工作群、实行日报告、印发通报、召开推进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全面掌握项目推进情况,排查可能存在的问题,对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协商解决,高效推动了项目建设,保障了项目如期完工。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

5.应急能力建设有短板问题。

问题5:应急培训不到位。未及时组织全系统防汛应急专业知识培训,委属个别单位对应急处置程序不熟悉,防灾减灾救灾基本常识不了解,遇到突发状况时不知道如何紧急避险和自救。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应急能力提升培训。采用逐级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开展全市卫生应急专业人员技术培训,重点围绕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信息报告、防汛减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卫生应急等工作开展逐级培训,2022年12月15日举办全市卫生应急管理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组织各级卫生应急工作人员利用“学习强国”app优质资源开展卫生应急管理知识自学,同时利用干部大讲堂围绕卫生应急基本知识、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应急能力,线上参训人员覆盖范围市、县、乡三级,参训人员达到300余人,线下自学“学习强国”平台中卫生应急管理知识,培训人员达到317人,全部按时完成规定课程。二是深入开展全民应急素质能力提升行动。10月16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全民应急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应急素质能力提升,围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全员安全培训、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培训、卫生应急知识技能“五进”活动等,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应急能力。三是加强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世界气象日、健康中原行等宣传活动载体,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2022年以来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科普专家开展了全民自救互救卫生应急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活动95次,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宣传活动9200余人次,持续加大宣传覆盖面,增强群众参与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问题6:应急处突能力有欠缺。系统内单位、部门协同配合不够,应急联动机制不够顺畅。今年5月份中心城区疫情防控期间,出现处理阳性病例信息报告不及时、阳性病例信息倒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组织专家进行复盘总结,认真梳理盘点疫情防控中的堵点、卡点,结合应急演练和实战处置中积累的经验和教训,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名义印发《许昌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许疫情防指〔2022〕10号)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应急响应机制。二是建立健全长效联动机制。为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长效机制,指导和规范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在全面总结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实践经验并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牵头组织起草了《许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2023年1月底前已经充分征求了33个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2月份已经通过了市政府法制审核,待审定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预案》明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和工作原则,与《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许政〔2019〕16号)和《许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许政〔2021〕21号)衔接,优化应急组织体系,进一步细化明确应急指挥机构为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机构执行机构为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同时确定了市直33个成员单位、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各级各类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专业技术机构等部门和职责,实现上下贯通,形成部门联动,专业技术机构支撑,有机协作、高效运转的工作体系。三是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培训。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培训的通知》(许疫情防指办〔2022〕154号),于9月16日-30日在全市范围内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专业与综合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精细化、实操化、具体化培训,围绕突发疫情信息报告工作要求及流程、风险人员排查管控及信息报告、重点人群监测与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系统培训,同时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数字防控和行业疫情防控培训,明确各自职责、工作流程,掌握疫情防控技术要点,提升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共印制发放培训教材1000份,先后参训297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各级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问题7:应急演练次数少。党组对防汛应急演练重视程度不够,今年以来仅在3月25日开展了1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巡察组进驻后,才于7月19日开展了防汛应急演练。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组织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开展防汛减灾、疫情防控、反恐等演练。根据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结合实际情况,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演练或防汛、防震、防火、防暴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专项演练,评估演练效果,查找短板弱项,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突出应急演练实战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通过真演实练检验提升应急素质能力水平。结合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各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或参与灾害事故、应急指挥、人员疏散和搜救、伤员救治、物资调运等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全民防灾意识,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2022年以来,市、县两级累计组织和参与应急演练91次,参与应急演练人数2100余人。二是参与多部门协作的跨部门应急演练,持续提升应急处突协作能力,协调市中心医院等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全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6.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问题8:监督检查不深入。纪检组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度迟缓问题,只是在党组会上提要求,未向党组发送过提醒函,未联合市卫健委开展实地督导,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靠前监督、全程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10月14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向市卫健委党组印发《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提醒函》,督促市卫健委党组务必高度重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压实灾后恢复重建政治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压实责任主体,倒排项目工期,加快项目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9月23日,联合市卫健委召开全市医疗卫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推进会,对鄢陵县、长葛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项目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专题推进灾后恢复重建项目。10月26日、11月2日,联合市卫健委规划发展科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度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目前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全部按期完工。下一步,驻委纪检监察组将扛稳监督责任,督促市卫健委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用好制度引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制定纪检组年度工作要点与卫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确保市卫健委各项工作开展全过程有监督。深入开展卫健业务学习,在学习中发现监督重点,综合运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及时发现并反馈问题,及时跟踪问效,确保监督质效,跟进巡察整改情况监督,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地。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

问题9:跟进督促不及时。纪检组对灾后恢复重建和以案促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不及时。如对市卫健系统项目进展缓慢、市卫健委未组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等问题没有及时督促提醒、跟踪问效。

整改情况: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扛牢监督责任,督促市卫健委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和以案促改主体责任,监督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11月10日,纪检监察组对市卫健委专项巡察整改方案进行审核,11月16日,纪检组参加市委巡察办五部门联审会议,对市卫健委专项巡察整改方案进行审核。提醒督促市卫健委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11月16日市卫健委召开“7·20”特大暴雨灾害案件警示教育会议,以教训为教材,扎实开展以案促改。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

(三)重点工作推进缓慢,救灾资金监管不严方面

7.项目推进迟缓问题。

问题10:全市卫健系统纳入省规划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未按规定的时间节点于3月底开工,长葛市9个乡镇卫生院恢复重建项目,没有按照上级要求,优化招标程序,最早开标时间为4月20日,最晚开标时间为6月9日;鄢陵县144个村卫生室重建项目多数到6月份才实质开工。今年4月8日至7月30日,市重建办连续下发10期通报,要求市卫健委加大力度推进工作。截至7月29日,项目投资完成率51.57%、完工率0%。

整改情况:项目实施以来,市、县两级卫生健康委切实发挥行业监管作用,协调属地政府、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全力支持3个医疗卫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强有力保障,有力有效推进了医疗卫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推进。目前,3个医疗卫生灾后恢复重建打捆项目已经全部完工,比省定的时间提前2个月完成了建设任务,受到省卫生健康委的高度认可。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8.资金支付滞后问题。

问题11:巡察组实地调查发现,鄢陵县南坞镇卫生院房屋修缮工程6月底已完工,更换的彩超设备已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但至今未进行项目验收,资金支付为“0”。

整改情况:鄢陵县南坞镇卫生院房屋修缮工程已于2022年8月1日组织竣工验收,中央下达资金82万元,已支付82万元,中央资金全部支付完毕。针对此类问题,市卫健委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指导长葛市、鄢陵县和项目单位认真落实《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及时拨付资金,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应拨尽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鄢陵县144所村卫生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下达中央资金1080万、省红十字会资金1080万元,已支付中央资金900万、省红十字资金1010万,资金支付率88.43%;鄢陵县2个乡镇卫生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下达中央资金266万,已支付266万,中央资金支付率为100%;长葛市9个乡镇卫生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下达中央资金2397万,已支付2397万,中央资金支付率为100%。针对此项工作暴露出的问题,市卫健委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了《许昌市卫生健康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建立项目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项目谋划科学、组织精心、合规合法。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持续跟踪落实

9.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问题12:市卫健委对市红十字会拨付到各县(市、区)的“7·20”防汛救灾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建安区卫健委将市红十字会拨付的174万元防汛救灾资金,以疫情防控的名义支付132.14万元购买医疗设备,其余41.86万元购买办公桌椅平均分配给299个村卫生室。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排查。我委于10月31日下发了《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以案促改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各县(市、区)防汛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排查。经排查,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魏都区、示范区、东城区资金均专款专用。建安区卫健委8月接收市红十字会防汛资金174万元,采购防护物资13.8万、医疗设备118.34万元,分配给椹涧、榆林、陈曹、灵井、五女店、苏桥等卫生院;卫生室办公设备41.86万元,平均分配给辖区内299个村卫生室。二是加强资金监管。我委持续按照《关于做好防汛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豫红办〔2021〕26号)要求,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实施专项专账管理,资金用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受损房屋修建及设施设备购置。针对反馈的问题,建安区卫健委迅速安排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制定了《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和以案促改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具体到事、落实到人;同时,建安区卫健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监督管理制度》。下一步,建安区卫健委将持续规范资金使用程序,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定和政策要求执行,做到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强化工作指导。我委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对此次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分别于10月27日、12月2日向建安区卫健委下发了《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和以案促改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的督办函》,并多次与建安区卫健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沟通对接,实时跟进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整改过程和结果真实扎实。四是完善制度建设。我委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许昌市卫生健康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四)规定动作有缺项,以案促改工作不到位

10.未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问题。

问题13:市卫健委没有按照《许昌市深刻汲取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许发〔2022〕10号)要求在6月底前组织开展“7·20”特大暴雨灾害案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整改情况:我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前期筹备,于11月16日组织召开市卫健委“7·20”特大暴雨灾害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委党组成员、县级干部,委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共同观看了“7·20”警示教育视频;同时,要求各地各单位深刻总结反思,汲取惨痛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着力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推进我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11.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问题14: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没有广泛征求党员干部意见建议,部分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未按要求查摆问题,有的与“7·20”专题结合不紧密,有的未查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我委于11月16日召开了中共市委第八巡察组河南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和以案促改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了《中共市委第八巡察组河南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和以案促改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认真进行了会前工作准备,向市直各单位党组织和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发送了《关于中共许昌市委第八巡察组河南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和以案促改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函》,收到了41家单位的回复。同时,我委将反馈的部分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未严格按照要求查摆问题的意见也作为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查摆内容,提醒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提高对照检查材料质量,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完成后均由委党组书记进行了审阅把关,确保了材料质量,为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功召开奠定了坚实基础。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一)扛稳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市卫健委党组将进一步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巡察整改“三移交”“五联审”等最新巡察工作制度,充分认识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标尺,认真、扎实、彻底地落实整改任务,展现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担当和能力素养。同时,委党组将进一步正视问题、剖析问题、研究问题,坚决克服只盯“树木”不见“森林”的问题,摒弃“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老办法,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干部职工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诠释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

(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成果。市卫健委党组将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指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把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推动解决制约卫健工作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漏洞缺陷的制度,逐一修订完善,切实巩固以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

(三)做好统筹结合,提升工作成效。坚决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次优化政治生态、加快卫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契机,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把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高质量、城乡建设高水平、人民群众高素质”总要求结合起来,与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卫生健康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以整改促工作落实、以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巡察整改的高质量促进党的建设高质量、卫健事业发展高质量,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惠民便民的实际成效,真正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6066298;邮政信箱:许昌市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B座1620室,邮编:461000;电子邮箱xcswjwjj@163.com。


中共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