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和当事人郭萌申请,我委就郭萌未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擅自执业案,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3年4月18日15时。
二、听证地点:前进路43号许昌市卫生计生监督局三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本次听证为公开听证,有意参加人员请于2023年4月17日前向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申请。旁听人员在听证当日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旁听期间应服从安排,遵守会场纪律,未经本单位同意,不得录音、录像、拍照。
联系电话:0374-6066315。
特此公告。
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