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要求,我委组织评审专家组,按照《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版)》、《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核心指标(2018版)》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版)》,对长葛市中医院开展了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工作。2023年7月4日至5日、2023年11月22日至23日,经过专家咨询、正式评审两个环节,长葛市中医院通过了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等级评审。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工作程序,现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3年11月30日-12月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形式向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名举报(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邮寄地址:许昌市竹林路与龙兴路交叉口创业中心B座许昌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科
邮编:461000
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