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许昌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办事处对原许昌市卫生局家属院庭楼院乱扔乱倒、乱贴乱画等问题提出的意见,按照标准对墙体宣传标语、门洞、地面进行整治整改。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密封后送至市卫健委办公室,委办公室根据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综合评判后最终确定中选单位。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
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23年9月8日24:00。
联系人:田野 联系电话0374-6066258
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