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我委组织评审专家组,按照《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和《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专家共识(2021年版)》,于2023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对禹州市妇幼保健开展了二级甲等医院现场评审工作。通过专家组现场评审,禹州市妇幼保健院通过了二级甲等医院的等级评审。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工作程序,现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4年1月23日 - 1月2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形式向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名举报(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邮寄地址:许昌市竹林路与龙兴路交叉口创业中心B座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妇幼科
邮编:461000
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