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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注销部分医疗机构救护车备案信息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10-19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5〕397号)精神,扎实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规范我市救护车配置与使用管理,从源头上防范“黑救护”非法运营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我市部分救护车注销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核查,下列清单所列车辆分为两类情形。一是部分医疗机构因破产、停业、撤销等原因,已依法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已停止营业活动,不再具备开展医疗服务的资质条件,其名下原备案救护车已丧失救护车使用主体资格。二是部分正常执业医疗机构名下备案车辆,因车辆被法院查封等原因,已不符合救护车使用标准和条件,不具备继续承担医疗急救、转运服务的条件。

依据救护车配置与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对清单内车辆予以退出救护车备案管理,注销其医疗救护车身份,不再具备急救、医疗转运等服务资质。

一、涉及处置救护车明细

序号

机动车所有人

号牌号码

备注

1

禹州夏都医院

豫K3201L

医疗机构停业、车辆法院查封

2

鄢陵仁济医院

豫K120SK

医疗机构注销

3

襄城县第二人民医院

豫KRA120

医疗机构注销

4

襄城县第二人民医院

豫KEY120

医疗机构注销

5

襄城县第二人民医院

豫K2C575

医疗机构注销、车辆法院查封

6

许昌益民医院

豫K7S002

医疗机构注销

7

许昌益民医院

豫K3F995

医疗机构注销

8

许昌益民医院

豫K7K701

医疗机构注销

9

许昌益民医院

豫K2H351

医疗机构注销

10

许昌益民医院

豫KYH120

医疗机构注销

11

惠济医院

豫K2J565

医疗机构注销

12

许昌文峰医院

(原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豫KFG120

车辆法院查封

13

许昌文峰医院

(原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豫K91D20

车辆法院查封

14

许昌文峰医院

(原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豫KAN120

车辆法院查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车辆不再享有救护车特种车辆使用权限。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医疗救援、医疗转运、义诊服务等名义继续使用该批车辆;严禁非法改装车辆外观、加装警灯警报装置,严禁从事任何医疗相关运营活动。

二、办理要求

请上述车辆所有人或实际使用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主动前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取消救护车特种性质)或者车辆注销登记手续,同步拆除救护车专用标识、警灯警报器等专用设施。

因车辆被司法查封等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按期办理手续的,本次救护车资质注销依然有效,待车辆具备办理条件后须完成车辆后续处置工作。

逾期未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会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相关车辆采取业务锁定、强制注销等处置措施。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车辆所属单位或实际使用人自行承担。

三、社会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上述车辆开展监督。如发现车辆违规上路、非法开展医疗转运、私用救护车标识警灯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卫生健康、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咨询、举报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耿老师,0374-6066302;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李警官,0374-5188686。

特此公告。

 

 

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