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近日,市卫生计生委联合民政、扶贫和人社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健康扶贫三年攻坚工作任务落实。一是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救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规范治疗。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增加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等14个病种作为专项救治病种,并落实新增救治病种限价(限额)政策。同时,鼓励各县(市、区)将本地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纳入专项救治病种范围。三是加强管理。积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一站式”结算、“先诊疗、后付费”等工作,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通过“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及时报送专项救治病例信息,确保专项救治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