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许政办〔2017〕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许昌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许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许 昌 市 财 政 局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0日
许昌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
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评价各县(市、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家庭医生团队进行绩效评价,特制定《许昌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任务落实,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和资金管理的卫生计生、财政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签约服务医生。
三、考核程序、方法、时间及频次
(一)考核程序。市级考核由市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人社部门制定本市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采用各县(市、区)自查与市级重点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记录家庭签约服务工作考核成绩。
突出县级考核。强化县(市、区)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县级绩效考核的促进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人社部门每年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综合考核。
强化家庭医生团队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考核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满意度,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补偿费用挂钩。
(二)考核方法。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抽查核实、问卷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提高绩效考核信息化水平。考核过程注重考核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和抽查复核真实性。
(三)考核时间及频次。每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其中市级每半年督导1次,年底考核至少开展1次,对每个被考核县区至少抽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工作应在次年2月20日前完成。县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考核的覆盖面应当达到100%,并按照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考核,县级考核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并于次月底完成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每月进行1次,次月5日前完成。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签约服务、服务效果四个方面内容。具体见考核标准(附件)。
(一)组织管理。包括团队管理、项目公示、内部管理机制及宣传培训四个方面,综合考核团队管理情况。
(二)资金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补助资金到位、管理、使用情况。
(三)签约服务。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有效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居民有效履约情况等。
(四)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签约居民满意率等。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级家庭医生签约财政配套资金,采取“当年预拨,次年结算”,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市级家庭医生签约补助资金结算公式为:本县(市、区)当年应得市级结算资金=本县(市)已签约人口×本县考核得分/各县(市、区)已签约人口得分之和×市级财政家庭配套资金总额。其中魏都区、建安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进行捆绑结算,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进行捆绑结算。市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经费拨付县级(市、区)后,纳入统一核算,并根据本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财政、人力资源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中严肃考核纪律,严禁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确保签约服务各项考核资料真实、规范、具体,同时又能突出亮点。
(二)遵循依据,严格考核。各县(市、区)应以本办法为依据,按照绩效分配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出适合本地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明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资金分配比例及乡与村、中心与站资金分配比例。同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定期开展量化考核和绩效评估,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公开透明,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调动签约医生团队的主观能动性。
(三)强化督导,扎实推进。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导检查,规范服务流程。要强化人员培训,使每个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充分掌握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不断充实家庭医生团队队伍和服务内容,加强签约服务的组织管理和宣传力度,通过扎实有效的服务不断提升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附:许昌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许昌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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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含义 |
考评方法 |
备注 |
组织管理(25分) |
实施方案 |
出台实施方案 |
3 |
制定出台本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
查看文件 |
考核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服务包制定 |
分类分层制定签约服务包 |
2 |
根据签约对象的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签约服务包。 |
查看文件或协议书 |
考核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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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建设 |
发布团队建设方案 |
3 |
出台文件指导各机构建立签约团队。 |
查看文件 |
考核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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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家庭医生团队职责分工 |
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确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制度规范及成员职责分工 |
查看文件及制度等相关材料 |
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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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机制 |
建立激励政策 |
2 |
落实补助费用向基层一线倾斜。 |
在实际工作中落实4项即为建立了激励政策。 |
考核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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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吸引政策 |
2 |
出台文件,给予家庭医生团队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实施长处方和差异化报销政策。 |
查看文件,在实际工作中落实4项即为建立了吸引政策。 |
考核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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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考核 |
出台考核方案 |
3 |
制定出台本地绩效考核方案。 |
查看文件 |
考核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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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考核 |
3 |
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其中县级定期考核一年中不少于2次。 |
查看相关考核材料 |
考核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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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运用 |
2 |
考核结果的应用情况包括:考核结果公示、根据考核结果安排经费和/或采取其他奖惩措施(有关财务凭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和整改 |
查看文件及绩效考核与绩效奖金挂钩凭证 |
考核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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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 |
开展宣传活动 |
2 |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免费服务政策 |
查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项目宣传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活动记录。 |
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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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保障(15分) |
明确资金补助渠道 |
补助资金落实 |
3 |
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按照常住人口数和人均补助标准落实项目资金的情况。落实的人均补助经费=各级落实资金总额/安排常住人口数 |
查看资金拨付有关凭证 |
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 |
资金拨付及时性 |
4 |
主要考核预拨资金下达至各县(市、区)后的拨付进度,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账的及时情况。 |
查看资金拨付有关凭证 |
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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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率 |
5 |
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序时进度要求,向本县全部基层服务提供机构拨付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 |
查看资金拨付有关凭证 |
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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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
资金支出率 |
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支出情况。签约资金支出率=机构签约服务实际支出金额/机构签约服务资金到位总额×100%。 |
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支出明细账。 |
考核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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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服务(50分) |
签约数量情况 |
重点人群签约率 |
10 |
签约重点人群数量占该区域重点人群总人数的比重。 |
重点人群签约率=签约重点人群数/重点人群总人数*100%;查看信息系统数据按比例得分。 |
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普通人群签约率 |
10 |
签约人数占该区域总人数的比重。 |
机构统计数据。人群签约率=签约人数/区域常住人口*100%。查看信息系统数据按比例得分。 |
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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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履约情况 |
签约协议完整率 |
5 |
协议书填写完整,数据真实可信,无缺项漏项;有签约居民、家庭医生团队成员签名。 |
抽取签约居民协议10份(或是签约总数的5%),判断完整份数。完整率100%得满分,不足按比例得分。 |
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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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 |
5 |
签约居民对是否签约、对签约医生和服务内容的知晓情况。 |
抽取签约居民10名(或是签约人数5%),电话调查或问卷调查,50%及以上得满分,不足按比例得分。 |
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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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 |
5 |
每年为签约居民开展一次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并进行健康指导及健康干预: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对已确诊的慢性病患者纳入慢性病管理;告知或预约下次健康管理服务时间。 |
随机抽取10份已开展年检的签约居民档案;判断合格份数。合格率80%及以上得满分,不足按比例得分。 |
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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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居民预约门诊率 |
5 |
家庭医生应有一定数量的签约居民预约就诊,以重点人群为主要预约对象;通过电话、网络、医生/护士约定等方式引导居民预约门诊。 |
签约居民预约门诊率=签约居民预约门诊人次数/签约居民就诊人次数*100%;30%及以上得满分,不足按比例得分。 |
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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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医疗服务意识 |
3 |
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意识,创建和谐医患关系 |
现场访谈3名就诊患者和电话调查2名签约居民,按比例得分。 |
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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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
3 |
切实做好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
随机抽查病例文书3份、门诊处方10份,按合格率得分。 |
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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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机制建设情况 |
4 |
制定转诊服务规范,明确转诊服务路径,为患者提供综合(专科)医院转诊服务,并实行转诊率控制。 |
机构是否有转诊服务制度,签约团队成员是否知晓转诊服务信息。如机构有相应规范,团队成员知晓服务信息,则视为已建立转诊服务平台。转诊率是否达标。 |
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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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评价(10分) |
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 |
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 |
3 |
通过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的签约服务后,签约居民健康状况的改善情况。 |
被检基层医疗机构中抽取签约居民10名,抽查其签约服务记录,判断健康改善情况。50%及以上得满分,不足按比例得分。 |
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签约居民满意率 |
签约居民满意率 |
5 |
签约居民对签约服务基本满意和满意的人数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 |
被检基层医疗机构中抽取签约居民10名,电话调查或问卷调查。80%及以上得满分,不足按比例得分。 |
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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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机构诊疗量增长率 |
基层机构诊疗量增长率 |
2 |
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年度门急诊人次与上一年度门急诊人次的比例。 |
基层机构门急诊量增长率=基层机构本年度门急诊人次/上年度门急诊人次*100%;大于本县区平均增长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