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河南是人口大省,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趋势明显。截至2022年底,全省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人口1862万,占18.9%;65岁以上人口1436万,占14.5%。预计到2035年和2050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将分别达到2720万、3200万,分别占常住人口27%和33%。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日益凸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整合资源、协调发展,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2021年,省委提出实施“十大战略”,将“加快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列为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重点任务。2022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深入发展。
二、目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影响医养结合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省卫生健康委等18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已印发各地实施。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7个部分:一是加强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二是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三是提升老年医疗服务水平;四是优化医养服务衔接;五是完善支持政策;六是多渠道引才育才;七是强化服务监管。在国家11部门文件基础上,《实施意见》结合本省实际,进行了创新和完善,主要有:
一是在为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患者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方面,增加了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的诊疗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治疗、药学服务、安宁疗护等服务内容。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明确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的目标。
二是在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方面,提出要创新发展全链式医养结合模式,在500个社区(乡镇)推广应用,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实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行动和安宁疗护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彩票公益金支持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加快建设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实践样板、安宁疗护实践样板。明确到2025年,安宁疗护机构(病区)覆盖所有县(市、区),到2030年,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数量占比达到25%以上,全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数量占比达到20%以上的目标。
三是在发挥信息化作用方面,提出要大力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依托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建立市-县-乡镇-社区(村)-家庭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加快建设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推进智慧养老产业发展,支持研发医疗辅助、家庭照护、安防监控、残障辅助、情感陪护等智能服务机器人,以及健康管理、健康检测监测、健康服务、智能康复辅具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
四是在创新支持政策方面,明确要求统筹地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办法、服务规范和上门医疗护理服务的内容、标准,相关机构要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设立专项薪酬项目,投保医疗责任和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开发涵盖老年人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意外伤害等的商业保险产品。对接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应按规定给予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地方政府债券或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医养结合。完善医养结合相关职业人才评价制度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医养结合机构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待遇。增加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医疗护理员数量,鼓励退休返聘且临床经验丰富的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
五是在加强行业监管方面,提出要依照《河南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试行)》,全面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价。开展服务质量控制督导考核和专业技能培训,指导医养结合机构持续提升服务质量。要求各地全面排查辖区内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及时纳入省医养结合质控平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