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东城区卫计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许昌市预防接种单位建设评估实施方案(2020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安排,按时完成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建设及评估工作。
2020年4月1日
许昌市预防接种单位建设评估实施方案(2020年版)
为推进我市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提高全市预防接种服务质量,确保儿童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预防接种服务,根据《河南省加快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建设标准》等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实施预防接种单位分类分级管理,确保全市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管理。
(二)促进预防接种单位硬件建设,不断完善和提高预防接种单位的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
(三)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开展,进一步提升预防接种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推进免疫规划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评估对象与分级
所有常规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预防接种单位,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市、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的常规预防接种门诊、产科接种点,不包括临时接种点等。
预防接种门诊根据服务能力水平依次分为示范预防接种门诊、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和合格预防接种门诊三级。疾控机构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必须达到示范预防接种门诊标准。仅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成人预防接种门诊评估可参照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执行。
三、组织实施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评估工作技术指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成立评估小组,负责评估工作具体实施。
(二)按照预防接种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合格、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和产科接种点的评估工作;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县级初审通过的示范预防接种门诊评估,并对各县(市、区)预防接种单位评估工作进行质量控制。
(三)预防接种门诊分级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评估一次,未届满者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预防接种门诊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可随时作降级处理。
(四)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对本辖区预防接种单位评估情况进行存档备案,统一编号(编号与河南省免疫规划管理系统中的单位编码一致),统一标识,统一颁发预防接种门诊等级标牌。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管理,统筹安排,加快预防接种单位建设进程,于2020年7月底前完成辖区全部预防接种单位建设评估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初审和申报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将于2020年10月底前对各县(市、区)预防接种单位评估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并开展全市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评估。
(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预防接种单位硬件建设,督促接种单位落实疫苗全程追溯硬件配备;县疾控中心要加强预防接种单位建设技术指导,在完善硬件设施基础上,强化预防接种管理,规范接种流程,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力争2020年各县(市、区)取消合格预防接种门诊,示范预防接种比例达30%(其中城区示范预防接种门诊达50%)。
(三)疾控机构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成人预防接种门诊应达到示范预防接种门诊等级要求,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者要逐步关停;鼓励疾控机构现有预防接种门诊积极转型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为适龄儿童提供更优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附件:1. 许昌市预防接种单位建设评估提交材料
2. 许昌市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评估一票否决内容
3. 许昌市预防接种单位建设评估申报表
4. 许昌市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评估标准(2020年版)
5. 许昌市产科接种点建设评估标准(2020年版)
6. 儿童家长电话调查或现场调查表(2020年版)
附件1
许昌市预防接种单位建设评估提交材料
1.《许昌市预防接种单位建设评估申报表》一式两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预防接种单位所有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河南省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4.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其为当地预防接种单位并明确其责任区域的文件(复印件);
5.《预防接种单位认证书》(复印件);
6.预防接种单位建设平面图(需标明各功能室及总面积);
7.预防接种单位主要设备清单(包括候诊室、登记室、接种室、观察室、冷链室等所需仪器设备和有关器械等);
8.预防接种单位建设报告。
附件2
许昌市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评估一票否决内容
现场评估时首先考核如下内容,发现以下任一情况者,对该接种门诊不予以评估,立即进行整改:
(1)提交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者;
(2)责任区域划分不明确、不合理或没有正式文件界定责任区域划分者;
(3)检查知情告知登记和疫苗出入库记录,判断接种频次,接种频次未能达到相关要求者,或实施没有达到半年以上者;
(4)抽查知情告知登记和预防接种证各10名7岁内儿童,核对信息化系统,≥2名无个案记录,或≥5名儿童信息系统接种记录与知情告知登记或接种证不相符者;
(5)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预警剂次过多者;
(6)预防接种门诊房屋临时拼凑、或新投入使用,设备严重不全者;
(7)近1年因接种差错、乱收费、接种不规范等问题被群众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经核实情况属实;
(8)冷链设备中发现疫苗以外的其他无关物品,情节严重者;
(9)现场查看疫苗管理混乱者,不具备疫苗全程追溯条件者;
(10)预防接种单位的标识、标牌、公示等建设内容未按照七统一要求者。
附件3
许昌市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评估申报表
申报单位(章)
申报时间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
||
单位法人代表 |
|
单位性质 |
|
负责人/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邮政编码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单位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 |
|
服务人口 |
|
接种门诊面积 |
|
接种门诊平面图(标出各功能室及总面积): |
提供申报的资料(请在所提供资料前打√)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其为预防接种单位并明确其责任区域文件复印件; 3.县级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单位认证书》复印件; 4.所有预防接种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所有预防接种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 6.门诊主要设备清单(包括登记室、冷链室、接种室、候诊室、观察室等所需仪器设备和有关器械); 7.预防接种单位建设报告。 |
||||||
申报单位自评得分 1.预防接种门诊资质及责任区域划分: 分; 2.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及人员: 分; 3.工作制度与公示: 分; 4.疫苗和注射器管理: 分; 5.预防接种实施: 分; 6.资料管理: 分; 7.现场综合评价: 分; 合计: 分。 申请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岁) |
学历/职称 |
职责分工 |
参加工作时间 |
培训合格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县级预防接种单位评估小组评审结果 |
||
项目 |
得分 |
备 注 |
一、预防接种门诊资质及责任区域划分 |
|
|
二、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及人员 |
|
|
三、工作制度与公示 |
|
|
四、疫苗和注射器管理 |
|
|
五、预防接种实施 |
|
|
六、资料管理 |
|
|
七、现场综合评价 |
|
|
总分 |
|
|
县级预防接种单位评估小组初审意见 审核小组签字:组长: 成员: 时间: 县卫生健康委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卫生健康委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许昌市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评估标准(2020年版)
项 目 |
指 标 |
分值 |
内 容 |
评 价 标 准 |
一、预防接种门诊资质及责任区域划分 |
1.资质与许可 |
- |
①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②诊疗科目中有预防保健科或全科医疗科; ③具有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书或文件等能够证明预防接种资质的资料; ④责任区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 ⑤所有知情告知和接种人员均具备执业资格。 ⑥承担责任区域内的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工作。 |
以证书、文件等相关证明为准。有一条不具备,即为不合格接种单位,不进行评价。 |
2.责任区域划分 |
2 |
①以街道、地理区域、行政区划等易于明确限定范围的方式划分责任区域; ②责任区域划分合理,便于群众接种;城市地区接种门诊服务半径≤5公里,农村地区接种门诊服务半径≤10公里。 ③责任区域以图片等形式公示。 |
责任区域不明确、不合理不予以验收;责任区域未公示扣1分。 |
|
3.人员资质与配置 |
4 |
①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相对固定,不得随意调整; ②知情告知人员及接种人员必须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护士证,经过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河南省预防接种人员培训合格证》; ③接种操作人员相对固定,按照服务总人口万分之一配备。 |
①门诊工作人员数量要求:示范门诊不少于6人(专职人员≥4人),规范门诊不少于5人(专职人员≥3人),合格门诊不少于4人(专职人员≥2人),少1人扣2分; ②接种人员达不到万分之一配备扣2分; ③任1名接种人员或工作人员无培训合格证或当年未参加预防接种培训者扣2分。 |
|
小计6分 |
||||
二、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及人员 |
1.门诊设置及环境 |
5 |
①设置在人口比较集中、交通便利的主要街道;尽可能设置在一楼,二楼以上的设置电梯,并设置保障儿童安全的防护措施;院内停车方便、规范、有序; ②与医疗门诊、病房分开,保持相对独立区域,避免与以上科室合用同一通道,有专门的出入口; ③使用面积要求:示范≥100 m2、规范≥80 m2、合格≥40 m2; ④接种门诊设有醒目指示牌,院内有明显指引标识来引导受种对象;门诊标识、标牌、公示和张贴材料主色调等制作要全部符合七统一管理要求; ⑤各室通风良好、清洁明亮,接种环境温馨舒适,色调明快。 |
①交通不便利或楼层设置不合理或安全设施不到位扣1分; ②未与医疗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扣3分; ③总使用面积未达到要求的,降级; ④门诊标识、标牌、公示和张贴材料不符合七统一管理要求者不予验收,未设置指示标识或标识不够醒目扣1分; ⑤环境不清洁或有杂物扣1分;房屋装饰杂乱、墙面不洁、不温馨等扣1分。 |
2.功能分区 |
5 |
①合理设置候种区、知情告知区、接种区、观察区、冷链室、资料室、宣教室等;示范接种门诊需增设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室、婴儿哺乳室、儿童娱乐区,且使用智能化管理系统 ,具备取号排队、语音呼叫、自助留观等功能; ②接种流程合理,各区设置明显标识,按照候种→知情告知→接种→留观的接种流程顺序先后排列,避免交叉往返。 ③各室(区)在醒目位置张贴“河南省免疫规划主要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公示材料,接种室、观察室等须设置醒目的30分钟留观提示; ④宣教、观察室配备电教设备,备有健康教育和免疫规划相关宣传影视资料、免疫规划相关宣传版面或其他宣传材料;候种室、观察区域须备一定数量座椅; ⑤知情告知区应配备咨询台、计算机、扫码设备(支持条形码和二维码)和接种证打印机等常规设备; ⑥须配有专用的盥洗设施、卫生间、饮水机等设施。 |
①门诊布局不合理或区域设置不全、设备配备不全,示范接种门诊未使用智能化管理系统,视情况决定是否停止评估或降级处置。 ②知情告知室(区)、接种室(区)未单独设置扣1分; ③各区无明显标识扣1分; ④无醒目的留观提示扣1分; ⑤知情告知室、观察区域座椅不能满足接种日需要量扣1分; ⑥卫生间、盥洗设施等缺失或使用不便扣1分; |
|
3.接种室(区)配置 |
5 |
①接种室有降温、保暖设备,且工作状态良好; ②至少设3个接种台,如有卡介苗接种须设专台,接种台需配置微冰箱; ③接种台配备接种器材、储存疫苗的冷藏设施,消毒棉签、75%乙醇、手卫生设施,“三查七对一验证”提示牌,且台面清洁、无杂物; ④接种台配备扫码设备计算机、扫描设备(支持条形码和二维码)、接种证打印机等设备; ⑤每个接种台需配备损伤性废物(注射器)回收设备,损伤性废物(安瓿)回收桶,污物桶等; ⑥备有1∶1000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抗过敏药等抢救药品和器械; ⑦接种室配备消毒设备,消毒记录规范。 |
①接种室无降温、取暖设备扣1分; ②接种台、微冰箱少于3个,每少一台扣1分; ③接种台接种器材、提示牌不全者扣1分;接种台不整洁或有其他杂物等扣1分; ④接种台配备的计算机、扫描枪(支持条形码和二维码)、接种证打印机不全者停止评估; ⑤污物桶等配备不全或使用不合理扣1分; ⑥无急救药品或已过期、无急救器材扣1分; ⑦无消毒设备,无消毒记录或记录不全、有误,扣1分; ⑧以上各项扣分扣完为止。 |
|
4.冷链室配置 |
5 |
①规范及以上预防接种门诊需单独设置冷链室,且面积≥10 m2; ②冷链室至少配备2台医用冰箱,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③冷藏包5个及以上,整洁完好,配备所需数量2倍冰排; ④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应配置疫苗冷链温度自动监测报警系统。 |
①规范及以上门诊冷链室未单独设置,面积不足者扣3分; ②冰箱、冷藏包等设备不完好,数量、容量不足扣2分; ③未配置温度自动监测报警系统降级。 |
|
小计20分 |
||||
三、工作制度与公示 |
1.工作制度 |
3 |
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制度应包括:《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冷链设备管理制度》、《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制度》、《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安全接种制度》、《预防接种信息化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制度》、《预防接种卡、证使用管理制度》、《新生儿报告登记制度》、《疫苗报废制度》等。 |
接种门诊各室(区)应在醒目位置张贴《河南省免疫规划主要技术规范》规定的公示材料,制度不完善、不合理或未张贴,扣0.5分,扣完为止。 |
2.公示内容 |
3 |
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预防接种单位资质证明、责任区域示意图、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照片、姓名、职责); ②预防接种流程、家长须知、留观提示等; ③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预防疾病种类、免疫程序、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疫苗禁忌证、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接种服务价格等; ④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等; ⑤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预防接种科普知识宣传版面(非固定,可更换内容)等。 |
①公示内容缺失或过期、内容不准确、不醒目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②接种门诊不允许张贴、播放或变相协助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进行产品广告宣传,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小计6分 |
||||
四、疫苗和注射器管理 |
1.冷链管理 |
2 |
①建立设备档案,冰箱等设备温度监测规范、真实,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并有停电(或停用)和维修记录; ②冷链设备须另配带有“MC”标志的温度计,且运转正常; ③冰箱等冷链设备使用完好,冷冻室结霜不超过5毫米。 |
①查看三个月温度监测记录,每个冰箱(柜)缺一天扣0.1分,登记不真实不规范扣2分; ②箱内疫苗摆放杂乱、结霜过多、疫苗存储条件不正确、冷藏包内部发霉、冰排有臭味、未另配带有“MC”标志的温度计等,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③未建立冷链档案或档案不全扣1分。 |
2.疫苗领发及使用 |
5 |
①建立疫苗出入库记录,记录中应有疫苗名称、数量、生产单位、批号、效期、批签发合格证编号、领发人签名等; ②疫苗信息记录一致:疫苗实物、信息系统、疫苗纸质出入库记录库存信息一致,包括疫苗名称、数量、批号、效期、生产企业等; ③每次收到疫苗后,及时在信息系统中接收疫苗;每个工作日接种工作结束后,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出库疫苗。 |
①未建立疫苗出入库记录扣2分,出入库登记不规范、不完整扣2分; ②在疫苗出入库纸质记录表中抽查4种疫苗(免疫规划与非免疫规划疫苗各2种),与信息系统出入库、疫苗实物核对,一苗次信息不一致扣3分; ③一次疫苗接收或出库不及时扣1分; ④发现疫苗管理混乱,停止评价,责令其立即整改。 |
|
3.疫苗贮存、运输 |
2 |
①疫苗分品种、批号正确存放,码放整齐; ②不得存放与预防接种无关的其他物品; ③在规定冷藏条件下运输疫苗,填写“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 |
①疫苗存放错误、温度不符合要求,一苗扣1分,发现过期疫苗,该项不得分; ②发现其他与接种无关的物品停止评价; ③“疫苗运输记录表”填写不准确、不完整扣2分。 |
|
4.注射器材管理 |
1 |
①使用注射器需三证齐全,建立详细的出入库(使用)记录; ②使用安全盒或截针器,妥善处理废弃注射器。 |
①注射器无三证或注射器重复使用该项不得分; ②无使用、回收、销毁相关记录或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扣0.5分; ④未使用安全盒或截针器扣0.5分。 |
|
小计10分 |
||||
五、预防接种实施 |
1.接种周期 |
1 |
运转接种天数:示范门诊每周≥5天,规范门诊和合格门诊每周≥3天,至少在周六或周日提供半天接种服务,须覆盖所有责任区域。 |
①周六/周日未提供接种不得分; ②每周接种时间不达标降级。 |
儿童管理 |
6 |
①清楚、准确掌握辖区内服务儿童底数,并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②外来儿童临时接种时,不得拒绝,并规范录入接种信息; ③定期核实辖区新生儿童信息,及时建立联系,并预约接种; ④每名迁出儿童要注明去向,并跟踪管理。 |
①儿童底数不清扣3分,发现1名儿童未管理扣1分; ②拒绝外来儿童接种扣3分,1名儿童接种未录入扣1分; ③信息系统上中1名新生儿满2月龄未纳入管理扣1分; ④发现1名迁出儿童信息不真实,扣2分。 |
|
3.预约和通知 |
5 |
①健全主动预约制度,月初筛选通知应种儿童,月末筛选通知漏种儿童,多次预约仍未前来的儿童,入户或者发动村医通知。 ②前来每次接种的儿童,接种证填写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和疫苗。 ③“小豆苗”运转顺畅,开通网上预约接种,0-3岁年龄组家长手机信息关联率要求达到90%。每周通过小豆苗“APP”至少发送接种通知2次。 |
①查阅通知记录,1个月无打电话记录扣2分;电话抽查5名儿童,1名未接到通知扣2分,1名电话号码不准确扣1分。 ②抽查5名儿童接种证,发现1名无书面预约扣2分。 ③0-3岁年龄组小豆苗关联率低于90%扣3分;未开通网上预约接种扣2分;1周次小豆苗未发送接种通知扣2分。 |
|
4.接种率报告与预警分析 |
4 |
①所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统计接种率≥95%; ②所在县区每月开展预警分析工作。 |
①通过接种信息化系统“统计”模块中“接种率考核”,选择2岁以下“本地常住儿童”,“在册”,算法选择“上剂实种”,“禁忌症时算应种”统计乙肝,卡介苗,百白破,MCV、乙脑、A群流脑、甲肝接种率,1剂次未达到95%扣0.5分,扣完为止; ②检查近3个月县区级预警分析报告,因预警剂次多每被通报1次扣0.5分。 |
|
5.查漏补种和主动搜索 |
4 |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查漏补种和主动搜索工作,利用信息系统对辖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进行筛查,查找漏种儿童并进行补种,并对辖区内未纳入信息化的儿童,尤其是流动儿童进行主动搜索,逐步将所有适龄儿童纳入信息化管理。 |
①查漏补种和主动搜索活动方案、摸底登记、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表,一项不全扣1分,数据不准确扣1分; ②未开展或未按时开展不得分。 |
|
6.信息化管理 |
10 |
①配备信息化专用计算机、打印机、扫描枪,电脑可接入网络,安装杀毒软件; ③从知情告知登记表和预防接种证各抽查10名7岁内儿童,在信息系统中均有个案记录; ④以上抽查的10名儿童的疫苗名称、厂家、批号、接种日期、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完整、正确,接种证与信息系统信息相符; ⑤使用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管理儿童信息,进行筛选、记录、分析等; ⑥接种信息系统无重复儿童。 |
①未达到信息化硬件要求者,视情况而定是否停止评估或降级; ②抽查的10名儿童,核对信息化系统,1名无个案扣2分,≥2名无个案记录,此项不得分; ③抽查到的10名儿童,核对信息系统接种信息,每增加1名儿童接种信息未录入或录入不正确、不完整扣1分,≥5名儿童均有接种信息记录不相符者,此项不得分; ④操作人员使用不熟练,不能利用系统进行分析、筛选未种儿童等,此项不得分; ⑤每有一对重复儿童扣0.5分,扣完为止(重复儿童标准为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父亲或母亲姓名); |
|
小计30分 |
||||
六、资料管理 |
1.资料档案 |
1 |
①资料分类整理,保存完整,建有免疫规划工作年报; ②内容包括人口资料、疫情资料、接种资料、疫苗管理资料及各类宣传资料等。 |
①资料管理不善或内容不完整不得分。 ②将人口资料与信息系统对比,出生人口数相差在10%以上,扣0.5分。 |
2.流动儿童 |
1 |
建立流动儿童档案,动态进行管理,及时更新居住属性和在册情况 |
未建立流动儿童档案或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未进行动态管理的不得分。 |
|
3.AEFI报告处置 |
2 |
①建立AEFI登记簿,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要求规范登记,规定时间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需调查的要配合上级做好现场调查处理。 ②通过妈妈课堂、常规接种开展补偿机制告知,并留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信息告知单”。 |
①未建立AEFI报告簿不得分; ②发生AEFI,未登记或未通过信息系统上报不得分; ③记录不完整,缺少转归情况扣0.5分; ④报告不及时一例扣1分; ⑤发生异常反应,未配合调查不得分; ⑥未开展补偿机制告知或未留存告知单者扣1分。 |
|
4.疫苗接种统计 |
2 |
①按要求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数据,及时、完整、无逻辑错误; ②每月对门诊运转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内容包括接种率分析评价、疫苗注射器领发、应种儿童筛选、预约、通知、未接种儿童漏种原因、再预约再通知、AEFI报告与处置等情况。 |
①检查近6个月的接种报表,发现月接种报表报告不及时或不完整或者存在逻辑错误,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②检查近6个月的运转分析总结,发现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实等扣1分,扣完为止。 |
|
5.宣传沟通 |
2 |
①开展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7.28世界肝炎日等宣传活动; ②接种门诊每月至少开办1次预防接种妈妈课堂,且留存有培训课件、签到、照片等资料。 |
①宣传现场照片中包含宣传日期、主题等信息,宣传活动总结真实、正确,资料不完整扣1分,未开展此项不得分; ②每次健康教育课堂有活动照片、参加人员签名、课件,资料不完整扣1分,未开展此项不得分。 |
|
小计8分 |
||||
七、加分项目 |
|
|
①常规开展适龄儿童短信提醒服务或建立微信群、QQ群、手机APP提醒服务; ②门诊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3人以上; ③组人员审议认为可以加分的特色项目(请注明): |
评估组人员审议,符合要求每项加1分。 |
合计80分(示范门诊≥75分,规范门诊≥70分,合格门诊≥65分) |
八、现场综合评价(总分20分,每项采用5分制打分法,根据评价内容,评为“优秀”5分,“良好”3分,“一般”2分,“差”0分,可细分0.5分。现场评价标准:示范门诊需≥18分;规范门诊15分;合格门诊12分。)
1.工作人员现场提问(5分)。对预防接种门诊的所有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检视操作、提问等方式,了解其掌握《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技术规范的情况,预防接种操作及安全接种的情况,对辖区范围内预防接种状况的熟悉与掌握程度,预约、通知目标儿童的方式,为确保接种率等采取的具体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打分。
2.责任区域划分(5分)。实地查看责任区域划分情况,是否与公示内容相符,是否存在与相邻预防接种门诊责任区域的交叉或者遗漏,群众接种是否便利等。
3.走访儿童家长(5分)。实地走访责任区域内(重点选择流动人口聚集地区、责任区域边缘地带等)7岁内儿童(5-10名)的家长,了解群众是否了解自己所处区域的接种门诊位置、接种时间,群众前往接种是否方便,接种是否预约、如何预约、如何得到接种通知、如何建立预防接种证,儿童的接种情况和接种证记录情况,群众对预防接种门诊的意见等,根据走访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打分。
4.综合评价(总分5分)。根据预防接种门诊创建情况,工作运营时间,管理的整体规范程度和工作质量,人员的技术水平,预防接种率,所具有的工作特色等,综合评价该门诊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档次,工作水平和质量是否具有示范性和示范能力,并予评分。
考核验收人员: 考核验收时间:
附件5
许昌市产科接种点建设评估标准(2020年版)
项 目 |
指 标 |
分值 |
内 容 |
评 估 标 准 |
一、接种点资质 |
资质与许可 |
- |
①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②具有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书或文件等能够证明预防接种资质的资料; |
以证书、文件等相关证明为准。资质不全者不予以评估 |
人员配置 |
5 |
①接种人员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证; ②有《河南省预防接种知识培训合格证》; ③接种人员相对固定,城市产科接种点不得少于2人,农村产科接种点不得少于1人。 |
查看所有接种人员资质,有1人证件不全或人员不足此项不得分。 |
|
|
小计5分 |
|||
二、接种点建设 |
1设置及环境 |
5 |
①有相对固定的接种区域,面积≥20 m2 ②位置方便、安全,与产科病房同一楼层; ③室外有醒目指示标志; ④房间通风良好,清洁明亮。 |
①无相对固定的接种区域或面积不达标不得分; ②位置不方便扣1分; ③室外无明显标志扣2分; ④环境不清洁或有杂物扣2分。 |
2.接种室(区)配置 |
5 |
①接种室有降温、保暖设备,且工作状态良好; ②室内配备接种台、专用医用普通冰箱、婴儿床、档案柜、工作桌椅等设备; ③接种台配备接种器材,“三查七对一验证”提示牌,室内有污物桶、注射器毁型装置或安全盒、医疗垃圾袋、医疗废弃物垃圾桶、报废疫苗存放处等; ④备有1∶1000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抗过敏药等抢救药品和器械; ⑤接种室配备消毒设备,消毒记录规范。 |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
|
3.信息化设备 |
5 |
配备计算机、接种证打印机、支持条形码和二维码识别的扫码设备,实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配置专门的移动存储硬盘用于数据备份。 |
设备缺一项扣1分。 |
|
|
小计15分 |
|||
三、工作制度与公示 |
1.工作制度 |
4 |
建立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包括:《产科接种人员的职责与工作制度》、《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预防接种点消毒制度》、《预防接种登记报告与使用管理制度》等。 |
有一项制度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 |
2.公示内容 |
6 |
医疗执业许可证和预防接种单位认证书;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照片、职责等);家长须知;乙肝疫苗、卡介苗预防疾病种类、免疫程序、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疫苗禁忌证、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或监督电话;预防接种科普知识宣传版面(非固定、可随时更换)等。 |
可采取多种方式公示,但公示内容缺一种扣1分,扣完为止。 |
|
小计10分 |
||||
四、疫苗和注射器管理 |
1.冷链管理 |
3 |
①冷链设备温度监测规范、真实,每天上、下午各一次,间隔6小时,并有停电(或停用)和维修记录; ②冷链设备须另配带有“MC”标志的温度计,且运转正常; ③建立设备档案,冷链设备使用完好。 |
①查近三个月温度监测记录,少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不真实全扣; ②冰箱内疫苗摆放杂乱、结霜过多、疫苗存储条件不正确、冷藏包内部发霉等,发现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③未建立冷链档案或档案不全扣1分。 |
2.疫苗管理 |
10 |
①建立疫苗出入库记录,记录中应有疫苗名称、数量、生产单位、批号、效期、批签发合格证编号、领发人签名等; ②从出入库记录中查看卡介苗和乙肝疫苗,与库存对比,苗账相符(实际库存与出入库登记本、系统库存均相符); ③疫苗分品种、批号正确存放,码放整齐;冰箱内不得存放与预防接种无关的其他物品; ④在规定冷藏条件下运输疫苗,填写“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 ⑤规范处置过期疫苗,存有过期疫苗报废记录。 |
①未建立疫苗出入库记录扣3分,出入库登记不规范、不完整扣2分; ②1种苗账不符,扣3分; ③查看疫苗接种信息与信息化系统中疫苗信息(疫苗名称、数量、厂家、批号)是否一到处,一处不一致扣1分; ④发现疫苗管理混乱,停止评价,责令其立即整改。 ⑤疫苗存放错误、温度不符合要求,一苗扣4分,发现过期疫苗处置不规范,该项不得分;发现冷链设备中存有其他与接种无关的物品停止评价; ⑥“疫苗运输记录表”填写不准确、不完整扣2分。 |
|
4.注射器材管理 |
2 |
①使用注射器需三证齐全,建立详细的出入库(使用)记录; ②使用安全盒或截针器,妥善处理废弃注射器 |
② 射器无三证或注射器重复使用该项不得分; ②无使用、回收、销毁相关记录或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扣1分;未使用安全盒或截针器扣1分。 |
|
小计15分 |
||||
六、预防接种实施 |
1.接种登记资料 |
4 |
规范填写《新生儿预防接种登记表》,登记内容真实、完整。 |
抽查产科出生登记本中近期出生新生儿10名,均登记有“新生儿预防接种登记表”得2分,缺少1名扣1分;“新生儿预防接种登记表”填写均真实、完整者得2分,1份不真实或不完整者扣1分,扣完为止。 |
2.疫苗接种率 |
12 |
新生儿需在出生后接种卡介苗,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首剂乙肝疫苗接种。 |
查看新生儿信息化管理系统,统计近6个月儿童首针乙肝疫苗接种率≥95%者得5分,及时接种率≥90%者得2分,卡介苗接种率≥95%者得5分。接种率每降1%扣1分,扣完为止。 |
|
3.信息化管理 |
10 |
规范新生儿信息化管理,及时为新生儿建卡,并完整、准确将预防接种信息录入新生儿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 |
抽查产科出生登记本中近期出生新生儿10名,均录入新生儿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得2分,缺少1名扣1分;抽查10名儿童“新生儿预防接种登记表”核对信息管理系统均相符者得2分;1项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查看新生儿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统计近1年来出生儿童及时建档率达100%、信息完整率达98%以上得6分,每降1%扣1分,扣完为止。 |
|
4.知情告知 |
3 |
接种前,预防接种人员应当告知受种者监护人所接种的疫苗品种、作用 、禁忌、不良反应、补偿机制等内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
抽查近期接种疫苗10名儿童均进行知情告知,并记录完整者得1分,发现1处不完整或未记录扣0.5分,扣完为止;抽查10名儿童均进行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告知者得1分,1名未告知者扣0.5分,扣完为止。 |
|
消毒管理 |
2 |
接种室定时清洁、消毒。 |
查看记录,未定期消毒扣1分,记录不规范扣0.5分。 |
|
AEFI报告处置 |
2 |
建立AEFI登记簿,发现AEFI按要求规范登记 ,规定时间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并配合做好现场调查处理。 |
发现AEFI未上报不得分,报告不及时扣1分; 发现需要调查的AEFI,未配合调查不得分。 |
|
5.资料档案 |
2 |
相关资料分类整理,保存完整。 |
资料管理不善或内容不完整不得分。 |
|
小计35分 |
||||
合计80分(上述标准需达到70分以上) |
二、现场考核及综合验收(总分20分,每项采用5分制打分法,根据考核内容,评为“优秀”5分,“良好”3分,“一般”2分,“差”0分,可细分0.5分。该部分需达到12分以上)
1.工作人员现场综合考核(5分)。考核内容:对产科接种点的所有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观察接种操作,了解预防接种操作及安全接种的情况,对产科接种点状况的熟悉与掌握程度,具体实施措施等,并进行综合验收和打分。
2.走访儿童家长(5分)。实地走访儿童家长,了解儿童接种是否收费,告知相关内容等情况。根据走访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打分。
3.综合评估(5分)。根据产科接种点建设情况,工作运营的时间,管理的整体规范程度和工作质量,人员的技术水平,预防接种率,所具有的工作特色等,综合验收该接种点服务质量和档次,工作水平,并予评分。
4.知识测试(5分)。依据接种规范和工作要求,现场进行测试,根据测试情况进行评分。
评估人员: 评估时间:
附件6
填表说明:随机抽取一周内接种过疫苗的10名儿童,对儿童家长进行电话调查。回答“是”请打“√”,回答“否”请打“×”,其他情况请文字说明。
儿童基本信息 |
家长对接种门诊的评价 |
|||||||||||
儿童姓名 |
家长电话 |
号码是否正确 |
是否接通 |
1周内是否接种过疫苗 |
工作人员是否询问健康状况 |
是否签字 |
接种后是否留观30分钟 |
服务态度好/中/差 |
门诊环境 好/中/差 |
排队等候时间 |
是否进行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告知 |
对该预防接种门诊建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