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30000元/年(含税);
最高限价:30000元/年(含税)。
3.服务时限:合同期限为3年(以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二、项目工作内容
供应商指派一名执业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须熟悉事业单位工作规则和疾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保证服务质量的业务能力。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法律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通知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各种规章制度;
3.为甲方的重大决策、管理措施提供法律论证和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待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4.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重大事务的磋商、谈判,审核或者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等涉及法律的重大事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表法律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为甲方办理涉法范围内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7.应甲方要求代理甲方诉讼、复议、仲裁、非诉执行案件;
8.为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法律培训,与甲方结合,一起参加甲方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
9.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业务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相关经营资质,并具有履行项目工作内容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需提供企业信用报告)。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四、报价文件提交
1.材料要求:申请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材料(企业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证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加盖公章,纸质版材料2份及PDF扫描电子文档(U盘)1份,密封装订后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递交。
2.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8时
3.地点: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三楼)。
4.提交方式:密封后加盖公章邮寄或现场提交(外包装标注项目名称)。
五、采购人信息
地址:许昌市八一东路3699号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刘春阳 0374-6061001
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9月15日
产 品 报 价 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单价(元/年) |
总金额(元) |
1 |
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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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价包含含诉讼、非诉讼、仲裁等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所有法律服务费用。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