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蚊媒监测器材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蚊媒监测器材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自行询价。
3.预算金额:3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元。
4.供货周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5.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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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及参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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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型锂电池智能捕蚊器 |
1.用途:诱捕蚊虫; 2.材质:外壳采用工程塑料材质; 3.电池类型:内置可充电锂电池,电池容量≥12AH,工作时长≥16小时; 4.使用寿命≥5000小时,LED灯珠波长365μm,LED灯珠功率0.5W,LED灯珠数量≥12只,LED灯总功率≥6W; 5.工作电压:DC12.8V; 6.风扇功率3.2W,风扇转速≥2700RPM; 7.整机功率≥8W; 8.智能控制,具有定时开关机、电量监测等功能,采用内嵌304钢网蚊虫收集盒; 9.外形尺寸(mm):直径300*高360(误差±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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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成蚊接触筒 |
1.用途:抗药性试验; 2.材质:钢化有机玻璃; 3.尺寸(cm):筒长12.5(误差±1)直径5(误差±1)。底座包括纱网,安装在触药筒、恢复筒的一端,触药筒、恢复筒的另一端安装在隔离座的螺纹孔内;两个筒由一个有机玻璃隔离座连接,中间有直径5(误差±1)的圆孔,隔离座中间有1块旋转隔板,隔板上开有直径4.5(误差±1)和1.5(误差±1)的圆孔; 4.参照GB/T 26347-2010国标要求。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业务范围应包含本项目采购物品相关经营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需提供企业信用报告)。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三、报价文件递交
1.材料要求:
(1)申请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材料(企业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等)、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证明。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加盖公章,纸质版材料2份及电子文档(U盘)1份,密封装订后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递交。
(2)采购清单中产品的外观图片(独立包装)及产品说明书。
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17时30分
3.地点: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三楼)。
4.递交方式:密封后加盖公章邮寄或现场递交(外包装标注项目名称)。
四、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许昌市八一东路3699号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刘春阳 0374-6061001
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1月25日
产 品 报 价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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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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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价包含产品及运输费用。
报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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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