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结合许昌市职业病危害治理情况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各县(市、区)卫健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组织机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措施和要求,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
二是企业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7月31日)。各县(市、区)卫健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辖区内纳入检查治理范围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按照法律法规和检查治理要求全面排查职业病危害隐患。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治措施。
三是集中治理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县(市、区)卫健部门要成立检查治理小组,对用人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有关法规标准的,或者拒绝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给予严肃查处。
四是验收总结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县(市、区)卫健部门要认真总结分析检查治理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巩固检查治理成果,形成检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市卫健委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地职业病危害大检查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有关检查情况向全市通报。
通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结合许昌市职业病危害治理情况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各县(市、区)卫健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组织机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措施和要求,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
二是企业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7月31日)。各县(市、区)卫健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辖区内纳入检查治理范围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按照法律法规和检查治理要求全面排查职业病危害隐患。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治措施。
三是集中治理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县(市、区)卫健部门要成立检查治理小组,对用人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有关法规标准的,或者拒绝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给予严肃查处。
四是验收总结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县(市、区)卫健部门要认真总结分析检查治理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巩固检查治理成果,形成检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市卫健委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地职业病危害大检查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有关检查情况向全市通报。
通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