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改领导小组,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豫医改〔2019〕2号)要求,现将《许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许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19年9月9日
许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紧紧围绕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预防为主,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紧紧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动医改任务落地见效、惠及人民群众。
一、研究制定的文件
1.制定关于实施健康许昌行动的意见、健康许昌行动(2019—2030年)、健康许昌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制定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政策文件。(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共同负责)
3.制定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意见。(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4.制定许昌市县域综合医改的实施意见。(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5.制定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使用的政策文件。(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6.制定落实国家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改的政策文件。(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负责)
7.制定落实国家关于互联网诊疗收费和医保支付的政策文件。(市医保局负责)
8.制定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以上任务只列牵头部门,不列参与部门。
二、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
9.实施健康许昌行动。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健康促进,开展全市第二届健康科普大赛,配合办好《我是大医师》电视栏目,努力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提升人均预期寿命。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做好地方病、职业病、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管理。继续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产前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53%以上,新生儿“两病”和听力筛查率达到93%以上。(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等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10.加大对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负责)评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负责)
11.加快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功能定位,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和血站服务体系机制创新,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允许有条件的县(市、区)既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政策,又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加强疫苗接种管理,严格落实“三查七对”等操作规程。(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许昌海关等负责)
12.加强癌症防治,开展预防筛查和早诊早治。继续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完成妇女“两癌”筛查5万人。加快抗癌新药应用,畅通临床急需抗癌药临时进口渠道。(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医保局、许昌海关、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13.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实现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示范工作,40%以上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等负责)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根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结果等因素分配中央财政和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负责)
14.推动建立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理顺比价关系、优化收入结构,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19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不到位的县(市、区)要完成一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委负责)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推动人员经费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合理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负责)
15.落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充分利用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全面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完善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等负责)
16.大力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分别不低于70%、50%、30%,专科医院比照同级别综合医院可适当下调。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管理,规范药品使用。(市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负责)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基本药物目录内符合条件的治疗性药品按程序优先纳入医保目录范围。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市医保局负责)
17.实施医保高值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对单价和资源消耗占比相对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开展重点治理。改革完善医用耗材采购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完善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的补偿问题。(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委、财政局等负责)
18.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对临床必需、易短缺、替代性差等药品,采取强化储备、统一采购、定点生产等方式保障供应。(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分别负责,市场监管局参与)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借鉴国家“4+7”带量采购试点和其他先进地区集中采购经验,完善我市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市医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19.巩固完善全民医保制度。继续提高医保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达到每人每年52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将城乡居民80岁以上参保高龄老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市医保局、财政局负责)
20.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推进按病种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三级医院主动调整门诊病种结构,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市医保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等负责)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商业保险在医疗机构开展直赔直付(河南银保监局许昌分局负责)抓紧落实和完善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切实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市医保局、财政局负责)
21.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及公共卫生等改革集成创新。在襄城县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并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借鉴试点城市建设经验,稳步推进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建设试点。引导医联体、医共体有序发展。以病种为抓手,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别的医疗机构的职责和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22.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智能化签约覆盖70%的乡镇卫生院和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全市家庭医生签约现场会,推进家庭医生工作室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促进医防融合,增强签约居民获得感。(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医保局等负责)
23.实施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工程。指导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带动我市医疗技术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禹州市中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院正式评审,指导督促禹州市中医院按照三级中医院标准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补齐基础设施、医疗设备、专科建设、专业人才、信息化建设等短板。(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医保局参与)
24.持续实施基层卫生“369人才工程”。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方式,着力解决一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缺乏合格医生的问题。按照省定指标,为乡镇卫生院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特岗全科医生。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在编制落实、待遇保障、职称晋升上创新举措,统筹基层人才调配使用,确保基层人才队伍稳定。(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扶贫办、市残联等负责)
25.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提升工程。在全市遴选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具有中医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为居民提供中医养生养老服务。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和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典籍研究利用和活态传承,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深入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推动建立全链条质量追溯体系,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促进院校教育和师承教育相结合,完善职称评聘等评价激励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市残联等负责)
26.抓好省、市级重点(特色)中医专科建设,落实中医院“双核心指标”管理。推动基层中医馆建设。做好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传承。(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27.实施全民健康信息化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加快推进市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互联互通,50%以上的三级医院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改造提升远程医疗网络,远程医疗服务要覆盖到所有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所有乡镇开通远程会诊,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分别负责,河南银保监局参与)
28.持续推进健康扶贫。相关资金和政策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扩大到25个,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加强有扶贫任务的县、乡、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医保局、扶贫办、市残联等负责)
29.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清理歧视性政策,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对待并给予扶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办诊所,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负责)
30.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50%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启动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勇于担当作为,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要加强统筹协调,将年度所有医改任务纳入台账定期通报。加强医改宣传引导,主动发布、充分释放改革政策信息,做好经验推广,凝聚改革共识,增强改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