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经济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东城区卫生计生局、市中医院:
10月25日,全国中医药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孙春兰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为深入抓好大会精神学习宣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
这次大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由国务院召开的中医药大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时刻召开的关键会议,在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阐明了发展中医药的重大意义,充分肯定了中医药事业取得的显著成就,对新时代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出了殷切希望。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中医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全面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讲话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努力做到思想认识有深化、工作思路有突破。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面准确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大会精神。全国中医药大会召开以来,《中国中医药报》《医药卫生报》等行业媒体在重要版面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大会精神进行了连续宣传解读,各地各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宣传部门和报刊加强联系,充分利用行业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网络平台,做好大会精神宣传以及本地本单位典型先进经验挖掘报道工作,及时提供新闻线索,巩固行业舆论阵地。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为本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及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订阅《中国中医药报》《医药卫生报》,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中医药事业发展新动态、新成果,凝聚发展共识。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做到《中国中医药报》《医药卫生报》进医院、进科室,让中医药工作者了解新形势、新措施,为推进健康许昌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