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9-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

我委邀请法律顾问、行业专家等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制定了评估方案,明确基本原则、评估方法、评估内容等,并于近日组织召开了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座谈会。

此次会议邀请许昌市民政局、许昌市疾控中心以及医养结合机构等相关人员和我委法律顾问参加。与会人员认真分析形势、研读文件内容,围绕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规范性、绩效性六个方面,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建议,并明确提出文件继续有效、修改、废止的意见。

在此基础上,我委形成了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报告。下一步,我委将继续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审查、评估、备案、清理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