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3-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3年,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卫生健康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党组会议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委主要负责人坚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并印发《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工作台账》,明确重点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工作实效。坚持党组会议学法制度,本年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相关会议精神、法律法规等内容学法活动6次。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起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3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本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我委制定印发《许昌市卫生健康委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工作方案》、《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根据指标任务,认真梳理汇总我委2019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资料,补充完善示范创建资料体系。我委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推动有力,资料整理规范、内容详实,受到张飞副市长表扬。二是向全市医务工作者、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发出《携手共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倡议书》。围绕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主题,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显示屏、宣传栏、条幅等,常态化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工作纳入“法律六进”活动内容。三是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改进执法方式。对2021年以来办结的案件做好案件回访。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全面畅通诉求渠道。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持续开展“送证上门”和快递邮寄等便利化服务,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

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机制的作用,不断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能力水平,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进行。一是组织学习《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认真贯彻实施《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签订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严格落实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三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全面梳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政策措施,目前未发现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围绕2023年许昌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改革任务,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托育机构建设,规范开展托育服务活动。我市于2022年12月成立了托育协会,又于2023年4月10日依托许昌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了婴幼儿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开展托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上岗前、转岗和托育服务能力再提升等婴幼儿托育技能培训教学服务。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均设立了托育服务机构,我市共有托育机构408家(含幼儿园托班),被河南省卫健委、河南省发改委通报表彰。二是继续开展妇幼免费筛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生育成本。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免费进行产前诊断。本年度,全市共完成免费宫颈癌筛查38781人,任务完成率为103.72%;乳腺癌筛查人数40295人,任务完成率为107.77%;完成免费产前超声筛查22527人,筛查率85.99%;免费血清学产前筛查19427人,筛查率74.16%;免费新生儿“两病”筛查25864人,筛查率为98.73%;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25681人,筛查率为98.03%,各项指标均超出省定年度目标。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方式,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承接省卫健委下放的9项省级职权,签订事项委托书,实现全流程受理办理。制定《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工作“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方案》,进驻窗口的所有政务事项,申请、勘验、审批、发证实现一个窗口办理。探索开展“智能秒批”,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先行先试,由“电脑AI审批”全程自动批复。全力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开展“送证上门”和快递邮寄服务,受到服务对象一致好评。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着力实现执法水平普遍提升。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在委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决定公示专栏,公示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许可、处罚等信息并及时更新,提高执法透明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和手持执法终端等执法记录设备,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可追溯。规范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审核通过,报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二是落实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全面梳理调整我委2023年行政权责清单,我委现有行政执法职权196项。并将以上权责清单目录在许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2023年许昌市共执行双随机任务1215个,关闭16个,任务完成1199个,完结率100%,完成率98.68%。开展全省预防接种专项监督、“蓝盾护航行动”、医疗美容行业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专项监督检查。四是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按照医疗卫生、传染病卫生、公共卫生、放射职业卫生四大类分组,抽取全市办结的30份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通过案卷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总结,不断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五是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护卫健康”宗旨意识,加强行政指导,坚持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实现了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执法管理的目的,让执法变得更加“有温度”。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及预案

一是修订完善《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六项预案。二是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圆满完成全市7支非建制队和9支建制队的应急技能大比武竞赛。依托许昌市专业医疗应急团队在全省率先组建市级烧(爆炸)伤应急救治队伍。率先规范组建市级应急心理队伍,填补我市应急心理救援队伍空白。三是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开展2023年防汛卫生应急演练,据统计,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共组织各类应急演练449次,参演人数达到13571人次。四是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宣传培训。印发《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2023年“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方案》,全市卫生系统共开展宣传活动30余次,参与人数3000余人;成功举办2023年许昌市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班和2023年卫生应急管理专业技能培训班,参训人员共151人次。据统计,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共组织各类应急培训582次,参训人数达到20940人次。

(七)做好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组织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多形式持续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及卫生法律法规等,大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教育,本年度组织开展卫生执法人员法治培训5次,组织法律法规知识测试2场,我委执法人员全员通过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法律知识考试。二是认真落实卫生健康“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3年许昌市卫健委普法责任清单》,结合“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依托“世界肝炎日”、“全国疟疾日”等卫生宣传日,充分运用展板、宣传栏、电子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公众普及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知识。我委在许昌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三是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我委选送的多件文稿和作品分别在许昌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文稿征集和许昌市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中获奖,我委均获优秀组织奖。

三、加强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

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不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承担的市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行政审批等信息及时、主动进行公开公示。今年以来,通过委官方网站、健康许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00余篇。二是扎实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做好分类指导,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全市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控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等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平台扎实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意识和水平。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流程,确保依法依规、高质高效。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抗(抑)菌制剂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府院联动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定,我委本年度无行政诉讼案件。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配合政府行政复议活动,化解行政纠纷,实现行政处罚案件案结事了。二是积极部署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公开收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我委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被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交流第2期刊发。三是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本年度,我委共承办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71件,其中主办43件,分别办理14件,协办14件。截至目前,由我委主办和分别办理的57件已办理到位,满意率达到100%。切实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转化成卫生健康为民服务的件件实事、件件好事。

(三)全面提高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质效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并通过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二是全面畅通诉求渠道。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书记市长信箱等渠道作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有效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共接到总投诉量563件次,均依法分类办理。其中,受理河南省信访系统网交办信访案件24件,办结率100%;书记(市长)信箱交办信访案件80件,主任信箱交办信访案件17件,办结率100%;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热线电话442件,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办结率100%。

2023年,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医疗卫生单位法治部门专业人员紧缺,与法治建设工作发展不相适应,卫生健康法制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不够深入,服务型执法理念有待增强,行政指导方式不够丰富。在执法中体现服务,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还有待完善。三是普法的力度和广度还不够。普法工作方式方法较少,手段单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和载体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

下一步,许昌市卫健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法治建设总体目标,持续努力,不断提升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水平。一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单位培育指导工作,创新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全面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真正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四是严格执行《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加强和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